暫時缺貨卡管理辦法
暫時缺貨卡三商品銷售過程中出現斷貨時與商品價簽配套使用的提示卡,它不僅告知消費者斷貨商品何時能夠到貨,更重要的是提醒商品管理者及時地追蹤斷貨商品的到貨情況預防暫時缺貨商品因管理疏忽而變成斷品。為了對耗材的使用進行有效的控管,以及正確引導員工規范使用暫時缺貨卡,特擬定以下管理辦法:
1、門店總務向行政部提出需求申請,并負責領用后的保管、發放工作;
2、各顆根據需求,向店總務領用暫時缺貨卡,發放給員工,同時建立員工領用臺帳,
3、員工領用后自行保管,同時在暫時缺貨卡背面注明課別(或柜臺)名稱及使用人姓名;
4、當商品出現斷貨時,即可使用暫時缺貨卡。使用時應用鉛筆在暫時缺貨卡正面填寫缺貨日期、預計到貨日期,將其放置于缺貨商品的價簽上。價簽對應的地方至少空留一個陳列面,商品包裝規格較大的可適當縮小些;
5、缺貨商品到貨時,撤下暫時缺貨卡,同時擦去鉛筆所標的日期,以備重復使用,并恢復商品原有的陳列面;
6、每周門店組織人員對暫時缺貨卡是否規范使用進行檢查,每發現一張暫時缺貨卡未按規定使用,處罰責任人5元;
7、店總務每三個月對暫時缺貨卡數量進行一次盤點,若丟失率在10%以內為正常,店總務只需對缺失或損壞的缺貨卡進行補充;如丟失率超過10%,對責任人以每張0.5元的金額進行處罰。
8、各便利店缺貨卡管理參照此辦法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