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幾天,溫州晚報新聞熱線88908890陸續接到多位讀者打來的投訴電話,稱市區的開太百貨將會員卡積分清零,卻未盡到提前告知義務,“損失的錢倒是不多,但感覺像是被耍了。”
戴小姐更是向記者吐槽:開太百貨太坑爹了,當初辦卡的時候跟我說卡和積分都不會過期,今天去竟然跟我說卡過期積分全清零了,今天去開太百貨服務臺咨詢,說是有登報和發短信。可我沒看到報紙,短信也沒收到,我2010年至今累積了1萬多個積分,請問這筆賬要怎么算?
■讀者投訴
會員卡積分清零會事先告知
戴小姐是市區某銀行職員,她告訴記者,她在2010年辦了開太的會員卡,至今已有1萬多個積分。今年1月初,她去開太百貨購物并想用這1萬多個積分兌換購物券,買單的時候被告知:會員卡的積分已經清零了,不能再兌換購物券。開太百貨客服人員給出的解釋是,戴小姐的卡已于2012年6月30日失效,并且戴小姐沒有在換卡期間來開太百貨柜臺將舊會員卡換成新會員卡,因此里面的積分都被清零。
這個解釋令戴小姐無法接受,她告訴記者,“我打過電話問他們,他們說積分是永久有效的。況且,我平時工作忙沒什么時間看報紙,每個星期的打折信息都收到了,就是沒收到換卡的信息。”
而市區的陳女士等其他多位讀者也向記者講述了類似的遭遇。
據了解,持有這種會員卡的客戶每購多少元錢的物品就有多少個積分,并按100比1的比例兌換購物券,這種購物券可購買全額的化妝品,故頗受女性消費者的喜愛。
■開太解釋
通過報紙、微博、短信等發過通知
為此,記者找到了開太百貨的管理部門。
“考慮到之前的舊卡破損率比較高,于是公司就安排進行統一換新卡。積分清零是因為系統更新的需要。”開太百貨企劃部的周小姐告訴記者,在2010年11月至2012年6月30日近半年的時間內,開太百貨公司多次通過報紙、商場活動和短信等三種形式通知會員來更新會員卡,如果不及時更新,舊卡就會作廢,里面的積分也會清零。
據周小姐介紹,之前開太百貨共有VIP會員3.8萬多人,換卡后只有2.3萬多。其中少了的1萬多名大多是“死卡”客戶,有部分客戶是登記信息錯誤,無法通知到。有部分客戶是因為長期沒有來商場消費,而無法及時了解換卡信息。“因為有3萬多的會員,所以打電話通知是不現實的,我們通過移動的短信平臺進行群發告之,但送達率沒有達到100%,部分聯通和電信號碼的會員就可能會接收不到。也有部分會員自動屏蔽商場信息。”
周小姐表示,針對戴小姐這樣的會員,之前因為各種原因沒有及時更換新卡導致積分清零的,可聯系她(辦公電話:88809026)進行核對信息,如果消費者在換卡期間進行過消費,并且消費者能證明在消費時客服人員確實沒有通知到位的,便可兌換積分;如果客服人員已經告知到位,而消費者不去更換,那么責任由消費者自負。
■律師說法
商家不應單方對會員卡消費積分清零
溫州晚報讀者律師顧問團成員、浙江平宇律師事務所蔡賢弼律師認為:商家在發放會員卡的時候是否已明示會員卡存在使用年限及消費積分可清零,決定商家是否有權依約單方換卡及消費積分清零。若商家明示,則當事人雙方對會員卡相關問題達成合意;若商家未明示,則商家不應單方對會員卡進行更換及消費積分清零。
就記者調查來看,商家并未就此提出辯解或出示相關材料,消費者亦明確表示商家告知“卡和積分都不會過期”,故商家進行單方換卡及消費積分清零存在明顯不妥。退一步講,即便當事人雙方對會員卡使用年限及消費積分清零存在約定,商家亦有義務以各種方式提醒消費者,這種提醒必須明示、完整、無遺漏。當消費者表示未予收到商家提醒時,商家更應該舉證證明已完成送達提醒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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