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污染要拆與基礎建設并行
近一時期以來,針對去年冬季和今年春季的陰霾、沙塵天氣,各地根據實際情況,下大力氣治理污染,對不達標的燃煤鍋爐進行強制拆除,通過媒體畫面人們可以看到,有些燃煤鍋爐屬老企業,老舊家屬區,這些家屬區多為上個世紀六七十年代所建,所居住的又多為老人和困難群體,試想一下,但凡經濟條件好的,誰都會改善自己的居住條件和環境,房屋大一點,明亮一些,各種服務設施齊全,之所以還在使用燃煤鍋爐,一是所處位置偏離城市中心。二是單位破產,無力對老舊鍋爐進行改造更新,倘若將更新費用由每位住戶分攤,他們難以承受。三是城市的基礎設施跟不上,有的地方屬兩無地區,無天然氣,無集中供熱管道,即便想用天然氣取暖也愛莫能助,更別想熱力管道了。現在看似拆了幾根大煙筒,到了冬季就會有幾百幾千根小煙筒在冒煙,所產生的空氣污染不會比大煙筒小或許更加重了空氣污染的程度,屆時人們還得購買煤炭,每天要傾倒煤渣,對于老人來說,確實是件困難的事。如果用電器取暖就會增加生活成本,無形中群眾就會有抵觸情緒,就會怨聲載道,就會有矛盾的產生。
治理環境污染是利國利民的好事,群眾會拍手叫好并積極參與,但在治理的過程中,不是只數拆了多少煙筒,在拆的同時要與基礎設施建設并行,讓人民群眾真正感受到生活環境的改善和便捷,不要因拆了大鍋爐,人們又重返小煤爐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