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什么事都應用“有關部門”
在看電視新聞時,時常聽到這樣的話:“有關部門應如何如何!”這句話,一般都是外景記者在結束對一事件采訪時出現頻率最多的應用語。諸如:某鐵路專用線上發生行人翻躍護欄,被經過的列車撞擊身亡,結束報道后,記者會附帶一句:“有關部門要加強管理,不要讓此悲劇再次發生!”再如:“夏季,天氣炎熱,幾市民到河里游泳不甚溺水喪身。”記者:“有關部門應提醒市民,勿到此戲水,防止溺水事件的發生。”等等,無論何事,“有關部門”總是逃脫不了干系,似乎“有關部門”對什么事都該有責任。
在這里不是為“有關部門”說辭,就事論事。本來通過人員密集區的鐵路,道口都是有人看守的,整個線路都有護欄,目的就是怕有人誤入發生傷亡事件,結果,就是有人為圖一時的捷徑而翻躍護欄,發生不該發生的悲劇,那么,“有關部門”該如何防止人員翻躍?是增加護欄的高度,加多高算是高?還是通上電?“有關部門”所能做的,只是對死者表示同情,血的教訓告誡人們,遵守規則才是安全所在。一條穿越城市的河流,我們總不能全用護欄圍起來,防止溺水事件的發生。倘若真是如此,恐怕很多市民也不會理解,河流給這個城市增添了幾分美麗和生機,人們閑暇時到河邊走走,揚帆破浪別是一番享受,結果,卻因為一些以身試水之人,其他人沒有了這種天然之享,有失公允,人們不需要這種因噎廢食的嚴防死守。
作為媒體,在采訪一個事件時,是“有關部門”的責任應絕不姑息,有些事件并非與“有關部門”有關,至于那些“明知山有虎,偏上虎山行。”之輩,只能是對生命的遺失而痛心。換言之,在血的教訓面前,使人們覺悟,對生命的尊重,對規矩的敬畏。通過悲劇,教育民眾,提高自我防范意識,提高安全意識,提高規則意識,違背了規則,只能是自釀苦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