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讓實習生成為“主力”
不久前,因病住進了醫院,在半個月的住院期間,打交道最多的是在此實習的學生,跟他們聊天中了解到,實習生來醫院實習是為了來年畢業,每人交幾千元的實習費,八到十個月的實習期。醫院與實習生無勞動關系,不付報酬,一切自理,醫院指定老師(正式醫生和正式護士),實習生跟隨老師的倒班時間進行實習。
實習生初出茅廬,在“實戰”中多少有些緊張,雖然,在學校面對道具得心應手,但面對患者,她們的手沒有了準頭,甚至手在顫抖。每天打針時,由實習生先為患者扎針,幸運的話,一針見血,不行的話,由老師來扎第二針,此時的患者,是名副其實的“試驗品”。日常的更換液體、量體溫、量血壓、提取大小便、號脈、傷口換藥、拆線等均由實習生來完成。缺乏“實戰”經驗的實習生,有時拿錯液體,病人家屬發現為其糾正,拆線時,手法不對,患者疼痛不已,有的實習生連脈搏都摸不著,更是令人諦笑皆非。
實習生在醫院實習,是為了今后步入工作崗位,積累實踐經驗,患者理解并支持配合,這是徒弟到師傅的必經過程。但醫院不能讓實習生獨立工作,她們缺乏實際操作能力,需有經驗的醫生和護士手把手地教,在一旁進行指導,糾正不規范的行為,做好傳幫帶。醫院不應有“不用白不用”的想法,指導老師也不應“萬事大吉”,如果因實習生失誤造成的醫療事故,醫院難逃責任。更不能視患者為“試驗品”,患者來醫院是治療傷病的,沒有做“試驗品”的義務。
醫院莫把實習生當作“主力”,應該在帶好實習生的同時,還需更好地為患者服務,做到服務與傳幫帶兩不誤,才是醫院的職責和應盡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