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的工作中,我們時常遇到這樣的情況,有關部門的有關人員以其平時“照顧”的名義,讓幫助買一些與我們的業務相差甚遠的書籍,一個非常規的大盒子,里面裝著幾張光盤,幾本一寸多厚精裝法律方面的書籍,價格都是幾千塊錢,開據的發票是全國各地的�?吹竭@些書,不知道的,還以為誰要考大法官?其實,這些東西對于一個企業來說純純粹粹的“垃圾”,一點用處都沒有,付過錢之后,月底和廢報紙一塊賣之,從某種意義上講,也是浪費資源。
一個企業的生存和發展,離不開來自于方方面面的“婆婆”,因此,這些“婆婆”的要求不敢拒絕,只能尊命行使。但是,讓人的的確確是心不甘情不愿,又不敢去得罪這些管理者,久而久之,人們心生怨氣,又不敢訴說。
平心而論,看到這些暴利的書籍,人們心里都很清楚,這里面的“學問”,就是有關部門的有關人員與這些書商們,在相互利用,借助有關部門的有關人員手中的權力,強制企業違背自己心愿變相收受賄賂,這種“照顧”也叫腐敗,應該嚴懲。
腐敗的方式有各種,利用手中的權力,向企業“強制”兜售商品,說好聽一點,是讓企業“買”,說不好聽一點,把這些書籍放到市場上出售,能有幾人愿意掏腰包買回一輩子都看不完,又用不上的“廢品”,企業之所以買,是怕你在今后的工作中給企業出難題,從中牟取的利益,是企業用另一種方式給予的好處。
對于這種腐敗,我們有關部門應該關注,對于群眾反映的問題,應及時查處,不要讓這些以“照顧”的口吻,干著腐敗勾當的人,在冠冕堂皇地斂取不義之財,敗壞政府形象,敗壞社會風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