懸賞金額:1個金幣 未解決
前幾天就我們商場斜對面新開的一家餐飲老板找到我們商場總部,想和我們談一下讓我們商場幫忙發餐飲現金券的事情。我第一反應就是這是好事嘛,異業聯盟,攜手合作唄。和門店的客服談了下,去那邊吃了個飯,初步敲定了合作方式。回來后,店長卻不認同這樣的異業聯盟,認為那邊是新開餐飲,利用了我們的資源,理應給予我們報酬;再則,該餐飲就在我們商場斜對面的別家商場4樓,會分散我們的客流,絕對不贊同幫忙發券。
我很不認同店長的說法,光盯著自己的一畝三分地,何談品牌推廣?況且異業聯盟合作,難道合作方式就僅僅為我們代他們發放現金券?況且那家百貨商場整棟樓都是鋪位出租形式,只管收租金的,和我們商場的聯營模式在根本上就不一樣。很想說店長目光短淺來著。。。。 終究還是不敢。
請教各位同仁,對于百貨業態競爭對手的餐飲業態,保持敬而遠之的態度,對嗎?
怎么想都有道理,不過我覺得對方既然是新開,如果前期推廣需要你們的話,那就應該對于后期的聯盟有個約定,不要讓別人白借了你們這個梯子,這樣在店長那也有話說。
謝謝你的意見,當時談異業聯盟的時候就已經談到這個問題了,對于雙方的權利、義務有了初步的意向,不過因為店長的原因沒有繼續談下去了。
我們商場在當地并不是領跑者,只能說占據地理位置的優勢,銷售還過得去。本店最大的問題就是品牌推廣,如果在街上搭乘的士,說我們商場的名字,能知道的不過十之二三。
進我們商場購物的,并不是沖我們的商場而來,而是知道這里有個買衣服的地方,至于這里叫什么,就不知道了。。。作為一家百貨連鎖企業,這不得不說是我們店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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