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平衡好門店執行和適應顧客需求之間的矛盾呢?
在超市中央集權的末端,如果門店僅僅是按部就班的執行總部決策,肯定不能適應顧客的需求,即基層門店必須放權管理,因為每一家門店的環境原本就不相同。所以就應該區別對待。因此總部必須根據各個區域和門店顧客的需求,適當放權給門店去嘗試和創新,這種前提下的執行率才是真正有效的執行100%。
一、門店要敢于嘗試:每個門店都應根據自身的市場和環境條件,完善修正本店的經營策略。如果門店什么都不肯嘗試和創新的話,就沒有辦法一直滿足顧客需求。所以門店必須敢于實踐,通過提高執行能力來提高自身的經營管理水平。通過思考——執行——修正等過程,多次反復之后就能夠使銷售現場接近顧客的需求,越來越受到顧客的青睞。
二、門店被放權可能帶來隱患:如果門店被隨意放權管理容易導致放任自流的現象,也容易使公司整體上經營管理水平下滑。一旦出現整體經營管理水平下降,大多數銷售現場的經營業績就會隨之衰退。
三、門店應該被放權比例:通常情況是執行整個公司共通的部分占絕大多數,各個門店自我完善,修正的內容大約占到總體的10-20%。
四、門店應該被放權的范圍:建議門店被放權的范圍包括“促銷方式的選擇,POP宣傳,選擇好商品,哪個堆頭位”這個前提是優先執行總公司的決策。
要確保超市門店現場執行100%,絕不是一日之功,需要門店全體員工一起通過長年累月的循環往復的努力才能達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