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進行商品管理的時候,我們經常遇到這樣的情況——某個小類別出現一個知名品牌一家獨大的情況。面對這樣的情況,市區的小店通常是精兵簡政,只保留這個知名品牌,其它一律不上。比如在羅森,有的店有友的鳳爪一個單品可以掛三個面,也不上其他品牌。
這也是為什么一二線品牌在鄉鎮的現采超市賣得非常便宜,讓市區來的費用型超市疲于招架,而整體毛利卻可以達到20%以上除了商品結構的另一大原因。
例:含谷鎮的宏泰超市
含谷鎮的宏泰超市位于含谷鎮農貿市場,面積約200平米,租金26元/平米,日銷售寒天1萬左右,趕場2萬左右,月均銷售在50萬左右,毛利按最低20%計算(鄉鎮的現采小超市沒有20%的毛利是不會做的),一月的毛利額在10萬左右,房租是5000塊,一家人住在店里沒有請人。可以想象它的日子是多么的滋潤……
和我們超市的商品相比,只有不到40%是一致的,而這40%的一二線單品種,現采超市的價格競爭力占據了相當大的優勢,吸引力來客數、塑造了口碑形象:紅一級62、康師傅方便面2.2、純牛奶2.3……另外60%的不一致正是高毛利的來源,和連鎖超市之困。因為以連鎖超市的實力跟小店拼那40%的商品也不是什么問題,但是剩余的60%商品能創造多少的銷售和毛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