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滿100送50,相當于花100元現金,買了150元商品,即100/150=6.7折如原扣率為25%,原利潤為25元,供應商結算額為75元。參加活動后,供應商結算是以含券銷售額來計算的。假設扣率25%不變,供應商可結150*(1-25%)=112.5元,但這150元的銷售里券占了50元,現金只有100元,所以商場還要倒貼12.5元,這樣就虧了。所以要提高扣率。按100元現金,商場保證得25元,供應商得75元倒推:75/150=0.5,商場扣率要到50%,才能保證扣下的75元中,除去50元的券,商場還有25元現金賺。而供應商如果進貨價是5折,就一分錢沒賺,而不打折的話,150元的銷售,供應商可以賺150*(1-25%)-150*50%=37.5元。
2、“只送不收”和“只收不送”兩種情況例一:商場做滿100送50活動,損失率33%,在比較仁慈或不夠強勢情況下對于參加活動的A專柜,商場扣率為45%。對于只收不送的B專柜,由于該品牌比較強勢,商場只在該專柜原扣20%的基礎上增加了5%,即扣25%。顧客在A專柜購買了100元商品,得到50元現金券全部用于B專柜在該輪交易過程中,商場毛利額=100*45%-50*(1-25%)=7.5元商場毛利率=7.5/150=5%例2:對于只送不收的C專柜,商場只象征性的在25%的扣率上增加了2%,即扣27%。顧客在C專柜購買了100元商品,得到50元現金券全部用于A專柜在該輪交易過程中,商場毛利額=100*27%-50*(1-45%)= -0.5元商場毛利率= -0.5/150= -0.3%(呵呵!虧了)顧客在C專柜購買了100元商品,得到50元現金券全部用于B專柜在該輪交易過程中,商場毛利額=100*27%-50*(1-25%)= -10.5元商場毛利率= -10.5/150= -7% 某商場搞“買300送200”的促銷活動為例。商場和供應商的
基本經營信息如下:
商場和供應商以扣點的方式聯合經營4m#G6T-m%R)y3u;|"I&tw-}'d%v9I8y3i,Abl商場平均扣點率為25%供應商從生產商進貨的價格為3折%D0{2N/q8c!q1r(f%Y4|*j-?"?4Q0L"p5J那么在這次活動中商、供兩家的利潤產生情況是這樣的,顧客花了300元錢而買走了500元的商品,就商場而言,只有300元的現金收入;對供應商來說,實際上是賣了500元的貨。+z(H'C(P(V(qM"e%e*m,A7A先算商場的收入,為了保證與平常的收入相同,商場不能按照平常25%的扣點返款給供應商,那么該如何計算呢?如下:4C4a1H,t'{-[7c$s+S/Z3H(s2w"D!B&G5Z300×25%=75(由于商場實際收入現金300元,商場所得收入應為75元)1;B;R&j8r"u5c8Q500×75%=375(如若依舊以25%的扣點返款給供應商,金額應為375元,這樣的話商場損失嚴重,故而在促銷期間要提高扣點)300-75=225(商場欲保持75元的收入,則當返還供應商225元)&v9o#Z5i#X7^:r"r!x3m1-225÷500=55%(所以,商場當將扣點提至55%才能維持應有收入)*U4R+Y1B)};x-E%P再給供應商算算,商品進貨價格為售價的3折,即30%,再減去日常經營的基本費用大約10%,如果按前所述商場再扣掉55%,那么供應商的利潤為:v2h2{1-30%-10%-55%=5%%G1R0l)Mh,b3Q,N:t'l"n6B1K4o;O5%的利潤實在是太可憐,當然,在作返劵促銷的時候商場也會主動承擔一部分,比如,將扣點調到50%,供應商此時就能剩利潤10%。如果銷售量提高一定程度,雙方還是可以賺錢的。這說的是300返200的情況,如果300返300、200返300的話,供應商一定會賠錢。為什么?因為商場黑著呢,扣點多少他說了算,商場要在保證不賠的情況下才會考慮讓扣點給供應商。當然,這是說商場power比較強的情況,供應商還得巴結商場呢,不聽話就得撤柜,被掃地出門。再有就是供應商的power比較大,比如一些一線的牌子,根本不把商場放在眼里,商場還得卑躬屈膝地竭盡辦法留住這個財神爺,所以,根本不敢惹,人家不高興就不參加你的活動。另外,power強的商場也不敢對供應商太狠,一旦把供應商欺負急了,下次人家不會再與商場合作了,商場也就開不下去了,考慮到這點,商場還要維護供應商,一般會讓扣點的。當然,我不否認有些商家在打折返劵期間有虛高抬價的行為,但是,現在消費者的眼睛那是相當的雪亮,而且購物時已經不是“貨比三家”的初級階段了,現在流行的是“劵比三家”。他們對價格了如指掌,很難被騙的,所以,商家的虛高抬價會給自己帶來嚴重的信任危機,一般的商家不會這么冒險的,就是抬了,也只是個別牌子的個別行為。總之,促銷的結果就是大家都不掙錢或賠錢。
[*j,s#Q2|8^#V300-75=225(商場欲保持75元的收入,則當返還供應商225元)1-225÷600=62.5%(所以,商場當將扣點提至62.5%才能維持應有收入)$@1`5N(t"G&x.t1I9O(F#L/z;v-?M再給供應商算算,商品進貨價格為售價的3折,即30%,再減去日常經營的基本費用大約10%,如果按前所述商場再扣掉62.5%,那么供應商的利潤為:4?3J9^'w1N6Z4r1-30%-10%-62.5%=-2.5%1Z,|;}5X,J)~$C6W2i0A;VU2V表面是虧了,所以就要和商場談扣點。但是實際上許多商品并不是剛好為300的倍數,所以在這里面是有文章可做的:)y$I+M%X'u*f;f-},M以一雙女鞋469為例計算,顧客花469現金買了469+300(券)=469(鞋)+289(鞋)=758(價值),J"i4x%_Y#H,T(x所以是買469送758,469/758=0.612m5N0s2`)k{%C(|9V"F(m2M6Q#Y#_469×25%=117.25(由于商場實際收入現金469元,商場所得收入應為117.25元)758×75%=568.5(如若依舊以25%的扣點返款給供應商,金額應為568.5元,這樣的話商場損失嚴重,故而在促銷期間要提高扣點)#C3r:p,r.o'n469-117.25=351.75(商場欲保持117.25的收入,則當返還供應商351.75元))z3d+a.L:_)C1-351.75÷758=54%(所以,商場當將扣點提至54%才能維持應有收入)J7S'S;Q9C再給供應商算算,商品進貨價格為售價的3折,即30%,再減去日常經營的基本費用大約10%,如果按前所述商場再扣掉54%,那么供應商的利潤為:{1-30%-10%-54%=0.06%所以廠家的底線是54折回款,一定要這么談(回款而不是扣點)才能不被商場利用其他諸如廣告費等名目把你弄虧商場扣點計算,指的是商品供貨方與商場方利益分配問題。許多人,包括廠方的工作人員和商場企劃工作人員有時候都不大搞得清楚。說白了,所謂的商場扣點無非就是數學中的加減陳除問題罷了。如果要與商場打交道,了解這一塊那是屬于基本的工作常識。那么,我們開始吧,先從專業術語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