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朋友,因為其鄰居請客,一客人喝多了,在出門時突然嘔吐,吐到了走廊上,朋友剛好回家正好碰上,結果就發生了不愉快,一時間,兩家是火藥味實足,“戰爭”在即。此事被樓長反映到了社區,經過調解員耐心的工作,兩家和好如初,矛盾得以化解,各自解開了心里疙瘩。
而今,調解員已走了我們生活的各個方面,社區、鄉村以及一些公共事業的服務部門,都有他們忙碌的身影。鄰里鬧矛盾了,婆媳之間不和了,好朋友合伙產生糾紛了,生活中的大大小小瑣事,多了一個組織上的解決渠道,經過他們耐心細致的工作,使很多大事化小,小事得到彼此理解。調解民間糾紛,直接服務群眾,防止民間矛盾糾紛激化,成為政府與人民調解組織之間的“橋梁”。
生活中,沒有鍋沿不碰馬勺的,難免不發生這樣和那樣的矛盾。有時候這些矛盾需要中間人的說和,當事人雙方彼此需要臺階可下,看似不起眼的調解員,他們在化解矛盾中起著重要的作用,使“天塹變通途”,使矛盾快速得到化解。在建設和諧社會,和諧社區,和諧鄉村中,成為通向和諧彼岸的彩虹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