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9月11日C06版報道了《保質期內月餅發了霉,銀座鋼城店耍魔術,“飛蕎牌”變成了“稻香村》后,引起社會的廣泛關注。萊蕪市
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發出節前
消費提醒,如果遇到月餅有質量問題,應立即維權。
市民:沒想到銀座超市還會出現質量問題。
11日本報報道了一市民在萊蕪銀座商城鋼城店超市購買了散裝的飛蕎牌冰月餅,雖然冰月餅還在保質期內,但是拿回家后發現冰月餅已經發了霉,并且在購物小票和散裝月餅的包裝食品袋條形碼上均以“稻香村百果”代替其真實品牌“飛蕎牌冰月餅”。
自報道之后,不少市民打進本報熱線電話6380110詢問其月餅發霉的具體情況。家住萊鋼湖濱園的劉女士告訴記者,她家離銀座商城鋼城店超市距離不算遠,經常去超市購物,可以算是這個超市的熟客。“我就跟你們買到那個發霉月餅的讀者一樣,覺得銀座超市是大超市,平常買東西的時候都不仔細看,過稱就走。”像劉女士這樣的市民不在少數,記者在隨后的采訪中了解到很多顧客抱著“去大超市購物就是為了放心”的想法,因此多數人會對銀座商城鋼城店超市出現這樣的質量問題感到很震驚,正在紅石公園陪孩子玩的亓先生甚至發出“現在到底吃啥才放心”的感慨。
市消協:如果發現產品有質量問題,應立即維權。
記者就市民在萊蕪銀座商城鋼城店超市買到了發霉的飛蕎牌冰月餅一事,采訪了萊蕪市消協。市消協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四條規定造成消費者財產損害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給予更換、修理。消費者與經營者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履行。第四十一條規定造成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傷害的,應當支付醫療費、治療期間的護理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等費用。
我國一向重視食品安全問題,市消協的工作人員向記者解釋,根據《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條規定,經營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摻假摻雜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并處二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針對經營者對消費者的賠償方面,《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條也有明確規定,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銷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銷售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的賠償金。
市消協的工作人員說,月餅屬于季節性商品,每到中秋節前都會集中上市。之所以會出現月餅質量問題,一是生產廠家的生產工藝、水分等不符合食品生產安全標準,二是為搶占中秋市場,超市、賣場增加月餅儲存量,而食品儲存環境達不到標準。中秋節前月餅銷售火爆,為此萊蕪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提醒,生產廠家、經營者必須加強管理,嚴把質量關。經營者對商品有自查的責任,看到不合格產品應及時下架。同時提醒廣大消費者,應該通過正規渠道購買正規廠家的月餅,拒絕上門推銷。在購買商品時應看生產日期,檢查包裝是否破損,如果發現產品有質量問題,應立即維權。
市工商鋼城分局:開展中秋月餅市場專項檢查。
為保障中秋食品市場安全,讓群眾吃上放心月餅,9月5日至10日,萊蕪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鋼城分局組織執法力量,以超市、集貿市場為重點區域,開展中秋月餅市場專項檢查。檢查的內容為食品業戶的經營資質、進貨渠道、送貨單位備案、自律“三條線”的落實,食品的保質期、包裝標示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的規定等問題。銀座商城鋼城店超市在檢查期間竟然出售發霉月餅,讓人費解。商家應嚴格自查,確保食品供應安全。鋼城分局工作人員說,對月餅質量將會保持持續關注,消費者如果發現有質量問題的月餅,請及時投訴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