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盤點獎懲制度之詬病
盤點,是為了了解經營狀況。盈利與否、損耗高低、健全管理是盤點的根本目的。配以合理的激勵機制,對盤點成功有著舉足輕重的作用。而現行《xxx盤點獎懲制度》(以下簡稱《制度》)存在諸多問題:
1.《制度》與流程不匹配。
盤損率超標,相關責任承擔人分配不合理。根據華商老師整改意見,盤點小組構成人員(見附圖二):財務經理、營運經理、電腦部、財務部、門店。而《制度》第四條第3、4點對責任人的扣罰只有門店營運人員。
2.責任分配不公平。
同等薪酬條件下,防損員比營業員多承擔0.5倍。利益分享與風險承擔不成比例,有失公允。(見《制度》第四條第4點)
3.扣罰與工資掛鉤,暗藏隱患。
《制度》中產生的扣罰從工資體現,沒有法律依據,極易引發官司。
4.獎勵金額偏低,難以起到激勵作用。(見《制度》第三條)
5.《制度》出臺未經商討,不利公司運作。
由于問題1、2、3的存在,易引起相關人員的心理失衡。尤其是一線基礎員工。因為扣罰,員工基本收入減少,會認為辛勤付出得不到應有回報,產生消極心態;加上盤點制度和流程存在缺陷(見前任店長韋xx{附文三}、現任店長張x{附文四}、本人{附文五}的盤點分析報告),導致盤點的準確性受到員工質疑。在以上諸多因素作用下,極易在員工中誘發群體事件(如的【新播報】事件),給公司造成極大的負面影響。穩定員工,才能做好服務;好的服務,才能提升銷售;沒有銷售,利潤無從談起。一線員工忠誠、良好的服務,是公司盈利的基本保證。鑒于此,建議取消現行《制度》,重新商討(邀相關各部門)建立新的務實可行的《xxx盤點獎懲制度》。
新《xxx盤點獎懲制度》(初擬)
一、 目的:了解經營狀況。
最終:確立防損重點、完善訂貨作業、庫存精準高效。
二、 損耗指標。
以5‰為基數,超過的承擔損耗責任,低于(獎勵基數為3.5‰)的給予獎勵。
三、 獎勵。
實際盤損率與基數的差額為獎勵額。例如:實際盤損率為2‰,則3.5‰-2‰=1.5‰為獎勵額,全體盤點小組成員共享。
四、 責任承擔。
盤損率超過5‰<7‰,取消當月績效;>7‰<10‰,取消當月及次月績效;>10‰以上的,取消連續三個月績效。當月考評無績效的,往后順延。此責任承擔為盤點小組所有成員。
此初擬制度清除了法律隱患,同時兼顧了員工的實際情況和感受,公司的利益也得到了維護。望能開展討論、完善、實施。
西江店防損主管
2013-12-31 12:01被設為精華,積分加20,金幣加4- 該帖于 2013-12-31 9:23:00 被修改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