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咸寧市工業園管委會主任家的親戚承包一園林綠化工程,結算價416萬元,委會主任已簽字蓋章。該承包方也為區政府官員,通過這一次紀委介入調查,紀委托一審計公司審計,最后工程實際價為344萬多元,該公職人員做政府工程虛報工程量,是否為貪污?如何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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