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商網特約評論:又見小而柔軟的麥當勞公司新年廣告戶外版,文案是“思念是一種甜 你就是我的新年”,畫面的產品是一款紅豆派。
才發現,原來“大品牌”是個偽概念,好品牌在顧客心里、眼前、手邊,去“隆重化”、“中介化”、“領導化”、“得失心”,可信賴,有意思的,平等連接顧客情感。
超級大的“小品牌”才是好品牌,譬如星巴克的一杯咖啡,麥當勞的一個派,蘋果的那個來自伊甸園的缺口。
移動互聯網時代,大公司做品牌沒那么容易,小公司做品牌也沒那么難,一切取決于它是否真正關心消費者價值。
概而言之:公司大時,品牌要往“小”里做,大到像空氣一樣無處不在,小到唾手可得。而公司初創,要往“大”里做,顧客需求是最大的,從一開始就重視。
大中型企業更容易為品牌建設苦惱,追求美譽度和溢價。以中國零售業為例,多數企業犯了“七宗罪”,我試例舉并擬“藥方子”。
第一宗罪:追求高大上
這么治:忘掉上下高低,跟顧客平等交流
品牌的持續發展,跟大小無關,關鍵在做自己,同時是顧客需要的。
若一心追求高大上或其他類似目標,品牌戰略戰術的得失心就重,就會跟同行比,難免陷于自我美化。說到底,品牌最好的落腳點在顧客心里,顧客最想要的是你提供可期待的好東西,觸手可及的世界和物質,能溝通、共鳴的情感。
一家企業,也像一個人,在資質較好的前提下,如果從容不迫地跟顧客平等交流,自然會被尊重,高看半眼就夠了。
第二宗罪:高管明星化
這么治:去領導化,推員工
最土的企業高管形象,是用形容詞堆砌出來的,像暴發戶脖子上的金項鏈和手里的汽車鑰匙。再高級的,是“明星化”,已經難得了,但仍屬炫技。
最牛的高管本身就是明星,有人格魅力,阿里巴巴馬云則是符號化的,承載了世人對財富、事業、才華的各種想象。
麥當勞門店里的廣告屏永遠不播高管講話,大多是員工歡樂入職、成長、互動,食材的嚴格把關,還有一些社會慈善的視頻畫面。
大多數企業能夠學習的,是把員工推出去,這些員工是普通人,他們的故事和情懷離顧客的心最近。更極致的,就是推顧客。
第三宗罪:零售商品牌不是消費者品牌
這么治:零售商的商品是各品牌商,商場是容器,承載人貨場交匯
很長的一段時間里,我也認為可口可樂、麥當勞、星巴克等消費者品牌跟零售商不同,最近發現其實不然。
因為零售商經營場子和人氣,是容器,所以可以把商戶當作商品,顧客的購買和商品的流通當作品牌主張,形成特定精神氣質,容器就是器皿、產品、商品,構建消費者價值品牌。
第四宗罪:媒體宣傳和廣告包裝
這么治:直接對顧客說話
互聯網時代對媒體業的最大革命是“去精英化”,顧客越來越相信朋友和像朋友的那些品牌主張和產品氣質。
一些大公司的年度媒體費用動輒過億元,少則數百、上千萬元,效果每況愈下,因為消費者注意力和期待正在迅速轉移。
直接對顧客說話,是最好的。譬如星巴克咖啡在中國,幾乎不投放媒體廣告,會員體系值得一說,這就是對顧客說話的誠意和相關投入,而顧客也一直買賬。
第五宗罪:自媒體是“宣傳利器”
這么治:企業自媒體“奔四化”,自媒體人當“超級營業員”
新浪微博火的時候,每家公司都在發早、晚安貼和促銷消息,基本上就是賣場DM和報廣的電子版。APP基本上半死不活。
到了微信時代,人手一個公眾賬號,一刷,發現八成企業喜歡發促銷消息,每天都是一拖二三四條的推送消息,兩成企業“高大上”,剩下的不知所云。
這都是把自媒體當“宣傳利器”用了,大錯特錯。人們的手機,也許是TA唯一擁有表決權的地方了。好的自媒體,要奔四化:人格化、平臺化、娛樂化、商品化。
零售關鍵在一線營業員,自媒體的核心在粉絲互動,企業做自媒體的人其實是“超級營業員”,因為TA也許要每天面對三千、三萬、十萬及以上顧客/粉絲,所以TA的使命感和焦慮,是來自那些忽然來去、人人有發言權的顧客,他們也許瘋狂追捧你,也許沉默,也許取關。
懂得自媒體,就懂了“粉絲經濟”,粉絲經濟是中國零售業的未來。
第六宗罪:這是公司總部的事
這么治:觸點管理!觸點管理!
有一家咖啡店,也是跨國連鎖的,現場服務差強人意,品牌減分難免。有一回,我忍不住,向店面員工提,“你家的杯子不好,高的太長,端著都仿佛隨時倒掉,寬的太大,捧不過來”。那哥們一臉不高興說,“就是這樣的。公司總部規定的,我有什么辦法。”
哎,顧客愿意提,還是有期待的嘛。現場即使解決不了,也該有個更合適的態度,并且努力做點什么吧。
麥當勞是黃的M,寶馬是藍白相間,星巴克是墨綠美人魚,他們在任何地方出現,都是顏色等標識的延伸。這就是“觸點管理”,顧客最容易接觸的品牌顏色、店面、員工的規范等有效傳遞。
記憶深刻的品牌特定顏色和感覺,是簡單而至關重要的,有時甚至有愛的感覺。《小王子》故事里的狐貍對小王子說,“你看到那邊的麥田沒有?我對麥田無動于衷。但你有著金黃色的頭發。那么,一旦你馴服了我,這就會十分美妙。麥子,是金黃色的,它就會使我想起你……”
第七宗罪:孩子是自己的親
七帖藥:停止自娛自樂,把自己打碎,撿起來用情拼好
敝帚自珍的企業和個人太多了,他們不可能偉大。
時代在發展,品牌應該與時俱進,否則,當時的榮耀和承擔就會成為當下累贅。最重要的是,重新看待人、貨、場,把他們凝聚的品牌屬性全部打碎,讓那些大而硬的東西變柔軟,用互聯網思維中的“利他主義”,運用情感做重新拼裝,真正連接顧客需求。
會很難。那當然,是鷹,都要蛻變。
(聯商網特約評論員 林尚玉/文 轉載請注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