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了一年一度的校園招聘季,對于零售行業而言,“校招”確實是一個“雞肋”。往往是前期準備了很久,簡歷也收了不少,但最終面試者寥寥,而正式入職者能堅持滿一年的就更是少之又少了。
當然,真正到了校招季才想到與學校合作的企業應該算是后知后覺了,許多企業開展了“校企合作”的模式,這其中最常見的要數“訂單式”培養,學校與企業簽訂一份“協議”,該校相關專業學生畢業后前需要到指定單位“學習實踐”,實踐期未滿不予頒發畢業證。
這似乎是一個“雙贏”的做法,于企業而言,既賣了個“人情”,又能以“廉價用功”方式解決一定時期內的勞動力緊缺問題;于學校而言,既能安置了學生的實習崗位,甚至還能大“撈”一筆“管理費”。 當真是如此嗎?我們從這中間的“主體”學生角度分析一下。現在的孩子都是90后,逆反心都比較重,工作本身的價值不說,只是別人給我安排的我就不滿意,這樣說來加加重了企業的培養風險與成本,到頭來往往是“賠了夫人又折兵”。
而反觀學校,某些學校為了獲得高額的“管理費”,缺乏對合作單位的必要監管,最后學生還要反過來“詬病”學校。“訂單培養”已經漸漸走進了一個瓶頸,特別是對于零售業這樣的勞動密集型行業而言——面對著個性化突出的90后求職群體,已經是捉襟見肘了。針對這種情況,我們必須要轉換觀念,在招聘領域由“訂單模式”向“采購模式”過渡。 “采購模式”的人才引進理念,其核心觀點是只選擇最合適的,不選擇最優秀的,類似于“只買對的,不買貴的”一樣。
行業認同、企業認同、職業認同,這是筆者在企業實踐中最多的體會,這三者是考量應屆畢業生的核心問題。為此,筆者也需要在前期做大量的案頭及準備工作。
一、走進高校,設置零售業普及性課程/講座: 許多學生雖然沒有在超市工作過的經驗,但他們都以一些特殊的身份出現在過超市賣場中,比如促銷員、鐘點工等等。在院校開展零售業普及性課程,就是要影響到一些學生對零售行業本來的認識,這是一個門檻比較低,但深入進去學問很高的行業,能在潛移默化中影響終端教育人才對這個行業的認識。
二、參與校園活動、讓品牌深入人心。說過了行業,接下來是企業。企業與校方的合作其實遠沒有“管理費”那么簡單,之前筆者曾指出“世紀聯華”走近高校是一種“創舉”,其實作為零售企業,能為學生提供了解自己的機會很多,關鍵看有沒有深入研究,還是僅僅作秀。
三、了解崗位職業,明確發展通道。許多零售商超,包括筆者目前供職的企業,都有些屬于自己的大學生培養計劃,或者說“管理培訓生”計劃。我想對于每一個大學生,都需要清晰的了解到自己及相關崗位的崗位職責,以及相應的發現通道——就好比說在路上開車,我們需要知道該往哪個方向走。當然這項工作也要做到前面。
在以上三點的基礎上,我們把信息盡可能的透明化,作為學生本身也會有個權衡。三方面考慮清楚了,企業后續的人才培養才有價值與意義。
- 該帖于 2015-4-1 10:28:00 被修改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