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案例:某連鎖店績效管理體系(中)
高虎/文
【所有信息均為虛構,僅供管理交流】
5 績效考核方式——月計劃考核
5.1 月計劃管理原則
5.1.1 管理人員有責任制定適當、有效的月計劃并予以實現。
5.1.2 門店管理人員(店助、店長)月計劃,由店長、區域經理跟蹤及評價。
5.1.3 營運系統及總部管理人員(主管、主任以上)月計劃,由總經理委托管理部跟蹤及評價。
5.1.4 管理部有責任客觀、全面跟蹤月計劃工作任務,并給予恰當記錄與評價。
5.2 月計劃制定
5.2.1 月計劃制定參考信息
5.2.1.1 公司戰略目標與經營規劃
5.2.1.2 本職能、崗位職責
5.2.1.3 本職能、崗位KPI考核指標
5.2.1.4 本職能、崗位年度工作計劃
5.2.1.5 與本職能、崗位相關的公司項目
5.2.1.6 公司特別交辦事項
5.2.1.7 其他需要解決、改善的問題
5.2.2 計劃制定責任
5.2.2.1 月計劃應于每月3日前完成制定并通過審批。
5.2.2.2 月計劃制定、審批責任如下:
序號 |
名稱 |
制定人 |
提交日 |
審批人 |
批準日 |
備案 |
店助月計劃 |
店助 |
每月1日前 |
店長 |
每月3日前 |
店長 |
|
2 |
店長月計劃 |
店長 |
每月1日前 |
區域經理 |
每月3日前 |
區域經理 |
3 |
區域經理月計劃 |
區域經理 |
每月1日前 |
總經理 |
每月3日前 |
管理部 |
4 |
主管、主任月計劃 |
主管、主任 |
每月1日前 |
總經理 |
每月3日前 |
管理部 |
5 |
部門負責人月計劃 |
部門負責人 |
每月1日前 |
總經理 |
每月3日前 |
管理部 |
5.2.2.3 月計劃須附帶相關計劃,相關計劃制定責任如下:
序號 |
計劃名稱 |
附帶相關計劃名稱 |
制定人 |
備注 |
門店 |
附帶相關計劃隨個人月計劃一同制作、上報審批。 |
|||
1 |
副店長月計劃 |
月技術培訓計劃 |
各店副店長 |
|
總部 |
||||
1 |
財務部月計劃 |
月審計計劃 |
財務部負責人 |
|
2 |
營運部月計劃 |
月維修計劃 月文宣制作計劃 |
營運部負責人 |
|
3 |
工程/采購部月計劃 |
月工程裝修計劃 月采購計劃 |
工程、采購負責人 |
|
4 |
行政/人資月計劃 |
月招聘計劃 |
人資負責人 |
|
5 |
培訓中心月計劃 |
月培訓計劃 |
培訓中心負責人 |
|
6 |
管理部月計劃 |
月督導計劃 月審計計劃 |
管理部負責人 |
5.2.3 月計劃模板
月計劃
計劃區域間:XX年XX月 制定人: 確認人:
序號 |
任務 |
具體步驟 |
完成標志 |
重要程度 |
完成日期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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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4 計劃表格項目釋義
5.2.4.1 任務:指工作任務
5.2.4.2 具體步驟:指完成該項工作任務必須的步驟
5.2.4.3 完成標志:指顯示完成了某項工作任務或工作步驟的具體標志,包括:實物、具體狀態、交付文件、資料等
5.2.4.4 重要程度:指該項工作任務或工作步驟對整體工作的重要程度,分為:一般/重要/非常重要
5.2.4.5 計劃完成日:指該項工作任務或工作步驟計劃的完成日期
5.2.5 月計劃制作流程
步驟 |
任務 |
制作要點 |
1 |
參考“月計劃制定參考信息” |
1. 陳列重要、有效、具體的工作任務,而非事無巨細地羅列。 2. 合理安排工作量,避免任務過度或不足。 3. 設定合理的完成時間和清晰的完成標志,以便于跟蹤、檢驗。 4. 用重要程度來凸顯月工作重點。 |
2 |
明晰當月須完成任務,及上月未完成任務 |
|
3 |
確定任務完成步驟、完成標準和完成日期,評估其重要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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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明確檢驗任務完成情況的確認者、部門 |
|
5 |
將上述信息填入月計劃表格當中 |
|
6 |
簽名確認并上報 |
5.2.6 計劃存檔
5.2.6.1 制定人存檔,用于執行計劃工作任務。
5.2.6.2 備案人存檔,用于跟蹤計劃完成情況。
5.2.6.3 計劃未經上報審批通過,不得存檔、執行。
5.3 計劃執行
5.3.1 執行人應力求在制定的完成日期前完成計劃任務。
5.3.2 執行人應有效完成計劃任務,而非“為完成而完成”。
5.3.3 因故不能完成計劃任務的,應預先向審批人申請調整,而非督導部門、人員跟蹤時才提出。
5.3.4 執行人應為計劃任務負責,并承擔相應的責任。
5.4 計劃跟蹤
5.4.1 跟蹤責任
5.4.1.1 計劃執行人的直屬上級有不定期跟蹤下屬計劃任務完成情況的義務。
5.4.1.2 公司指定跟蹤人,跟蹤執行人月計劃,了解、評價完成情況。
5.4.1.3 月計劃跟蹤責任如下:
序號 |
月計劃名稱 |
執行人 |
跟蹤人 |
跟蹤周期 |
方式 |
總結形式 |
1 |
店助月計劃 |
店助 |
店長 |
每周跟蹤 |
檢查 確認 |
店內例會 |
2 |
店長月計劃 |
店長 |
區域經理 |
店長周例會、月度例會 |
||
3 |
區域經理月計劃 |
區域經理 |
管理部 |
總部周例會、月度例會 |
||
4 |
主管主任月計劃 |
主管、主任 |
||||
5 |
部門負責人月計劃 |
負責人 |
5.4.2 跟蹤流程
步驟 |
任務 |
要點 |
1 |
將審批通過的個人月計劃分解至周跟蹤表中 |
依據任務完成時間不同,分解至每周 |
2 |
每周固定工作日逐項確認計劃任務的完成情況 |
1. 首先向執行人了解,簽字確認。 2. 再向確認者了解,簽字確認。 3. 必要時,可針對計劃了解完成實際狀態 4. 詢問相關人員 |
3 |
將確認結果向計劃執行人通報 |
1. 如未完成計劃,則與執行人確定變更時間 2. 變更時間同時須獲得審批人審批。 |
4 |
將確認結果記錄在周跟蹤表上 |
1. 對應重要程度加減分 2. 在周例會、月例會上通報 |
5.4.3 月計劃周跟蹤表
個人月計劃周跟蹤表
跟蹤區域間:XX年XX月第X周 跟蹤人:
序號 |
責任人 |
任務 |
具體步驟 |
完成標志 |
重要 程度 |
計劃完 成日期 |
實際完 成情況 |
加減 分值 |
變更 日期 |
月計劃分解至本周內的任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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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臨時交辦的任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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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4 計劃任務確認
5.4.4.1 單項計劃任務經確認者簽字確認,或經跟蹤人了解實際確認完成的,視為該計劃任務完成,跟蹤人在周跟蹤表注明“已完成”,不再跟蹤。
5.4.4.2 經了解、證實未完成的單項計劃任務,由執行人與審批人確定變更完成日期,并報跟蹤人備案,跟蹤人在周跟蹤表注明“未完成”和變更日期,繼續跟蹤。
5.5 計劃總結
5.5.1 周例會上,總結月計劃分解至本周內完成情況的跟蹤結果,并受理申訴與咨詢。
5.5.2 月度例會上,總結月計劃的整體完成情況。
5.6 月計劃加減分規則
5.6.1 月計劃中的每個單項任務完成與否,采用加減分方式激勵。
5.6.2 計劃重要程度與加減分規則對應情況一覽
計劃任務重要程度 |
非常重要 |
重要 |
一般 |
基準分值 |
重要程度表示符號 |
★★★ |
★★ |
★ |
40分 (月度) |
單項任務加分分值(按時完成) |
5分 |
3分 |
1分 |
|
單項任務扣分分值(未按時完成) |
-5分 |
-3分 |
-1分 |
5.6.3 加分條件
5.6.3.1 制定的計劃符合公司要求,通過審批,可酌情給于3-5分加分;
5.6.3.2 按時完成計劃中特別設定加分的單項計劃任務,視該任務重要程度加分;
5.6.3.3 按時完成直屬上級臨時交辦的重要工作任務,視該任務重要程度加分;
5.6.3.4 按時完成公司項目任務,按立項書約定獎勵的分值加分。
5.6.4 扣分條件
5.6.4.1 制定的計劃不符合公司要求,給于3-5分扣分并責令修改;
5.6.4.2 未按時完成單項計劃任務,申請變更時間的,視該任務重要程度扣分;
5.6.4.3 未按時完成公司項目任務,按立項書約定懲罰的分值扣分。
5.6.4.4 未完成單項計劃任務,二次變更時間的,扣分分值為首次扣分的兩倍;
5.6.4.5 任務計劃完成日期的變更次數不超過兩次。
5.6.5 因公司統籌安排或變更,導致單項計劃任務變更完成時間的,可不扣分;
5.6.6 月計劃得分
5.6.6.1 月得分=基準分40分+∑當月加分+∑當月扣分
5.6.6.2 季度得分=∑月得分÷3
5.7 月計劃得分應用
5.7.1 月計劃為公司管理人員的月度考核方式。
5.7.2 月計劃季度得分應用于個人季度績效考核結果。
5.7.3 個人季度績效考核得分=KPI考核得分×考核權重(%)+個人月計劃季度得分×考核權重(%)
6 績效考核方式——培訓考核
6.1 崗位年度培訓規劃
6.1.1 規劃依據
6.1.1.1 上期績效考核中存在的問題
6.1.1.2 公司要求提高的技能、知識
6.1.1.3 被考核人急需提升的技能、意識
6.1.1.4 公司組織的應參加的培訓課程
6.1.2 公司管理人員年度參加培訓次數不得低于10次。
6.2 崗位年度培訓規劃制定責任
序號 |
崗位 |
制定人 |
審核人 |
批準人 |
完成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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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崗位年度培訓規劃制定程序
步驟 |
任務 |
責任人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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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培訓檔案
6.4.1 培訓檔案用于記載個人年度培訓情況。
6.4.2 培訓檔案表樣
2046年度培訓檔案
姓名: 部門: 崗位:
序號 |
規劃培訓內容 |
培訓日期 |
考核分數 |
評價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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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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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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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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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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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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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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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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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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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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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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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培訓考核
6.5.1 所有培訓均由培訓中心組織安排培訓考核,考核成績由培訓中心記錄在被考核人的培訓檔案中。
6.5.2 培訓考核分數=∑每次考核分數÷考核次數
7 績效考核方式——綜合素質(態度、能力)評價
7.1 評價對象與評價周期
7.2 評價內容維度(詳見《管理人員綜合素質評價表》和《員工綜合素質評價表》)
崗位類別 |
評價維度 |
評價項目 |
管理人員 |
公司戰略執行 |
公司戰略理解/執行能力 |
部門之間協調 |
部門之間協調能力 |
|
部門內部管理 |
評估下屬能力/培養下屬能力/激勵下屬能力/過程控制能力/團隊建設能力 |
|
對外關系協調 |
人際交往能力 |
|
自身能力 |
口頭表達能力/書面表達能力/計劃能力/解決問題能力/學習能力 |
|
職業素養 |
責任心/主動性/團隊精神/服務意識 |
|
員工 |
能力 |
執行能力/知識、技能/邏輯思維/創新/口頭表達能力/書面表達能力/計劃能力/解決問題能力/學習能力 |
態度 |
責任心/紀律性/敬業、奉獻精神/主動性/團隊精神/服務意識 |
7.3 評價樣本
評價對象 |
評價方/權重 |
|
上級評價/50% |
關聯評價/50% |
|
部門負責人 |
總經理(1) |
關聯部門負責人(2)/區域經理(全)/店長(5) |
主管以上人員 |
部門負責人(1) |
關聯部門負責人(2)/區域經理(2)/店長(5) |
區域經理、多店店長 |
總經理(1) |
部門負責人(全)/店長(區域屬) |
店長 |
總經理(1) |
區域經理(區域屬店長)/部門負責人(全) |
總部基層崗位人員 |
部門負責人(1) |
關聯部門負責人(2)/區域經理(全) |
說明:“(1)”為樣本數量;“(全)”表示樣本數為該崗位全體人數 |
7.4 評價程序
步驟 |
任務 |
責任人 |
作業表格 |
1 |
確定評價對象和評價人 |
人力資源部 |
《綜合素質評估統計表》 |
2 |
上級評價 |
《管理人員綜合素質評價表》 《員工綜合素質評價表》 |
|
3 |
召集關聯方評價會(評價對象簡介/現場評價) |
||
4 |
評價表整理、匯總、統計,計算分值 |
《綜合素質評估統計表》 |
8 績效考核數據
8.1 績效考核數據定義
8.1.1 定義:體現判斷是否達成考核目標的信息
8.1.2 考核數據分類
8.1.2.1 定量數據:精確統計到數量的原始數據(某達成率/某事項次數/某事項天數)
8.1.2.2 定性數據:將對某事項的判斷轉換為量化數據(某事項得分/滿意度得分)
8.2 數據管理原則
8.2.1 數據須真實、客觀(不得偽造)
8.2.2 數據輸出必須準確、及時
8.2.3 數據輸出、轉換、應用須有責任者并承擔相應責任
8.3 數據輸出、轉換與應用責任
8.3.1 總部輸出、轉換、應用責任矩陣
類別考核方式 |
數據類別 |
數據特性 |
輸出責任 |
轉換責任 |
應用責任 |
KPI考核 |
財務數據 |
定量 |
財務部 |
人力資源部 |
人力資源部 |
非財務數據 |
定量/定性 |
責任部門 |
人力資源部 |
人力資源部 |
|
月計劃考核 |
任務完成信息 |
定性 |
確認者 |
管理部 |
人力資源部 |
培訓考核 |
培訓檔案信息 |
定性 |
培訓中心 |
培訓中心 |
人力資源部 |
綜合素質評價 |
評價表信息 |
定性 |
人力資源部 |
人力資源部 |
人力資源部 |
8.3.2 區域、門店輸出、統計、應用責任矩陣
類別考核方式 |
數據類別 |
數據特性 |
輸出責任 |
轉換責任 |
應用責任 |
KPI考核 |
財務數據 |
定量 |
財務部 |
人力資源部 |
人力資源部 |
非財務數據 |
定量/定性 |
區域、店長 |
營運部 |
人力資源部 |
|
月計劃考核 |
任務完成信息 |
定性 |
區域、店長 |
營運部 |
人力資源部 |
培訓考核 |
培訓檔案信息 |
定性 |
培訓中心 |
培訓中心 |
人力資源部 |
綜合素質評價 |
評價表信息 |
定性 |
人力資源部 |
人力資源部 |
人力資源部 |
8.3.3 釋義
8.3.3.1 輸出責任:是指在規定的時間內把數據原始狀態輸出給轉換責任者
8.3.3.2 轉換責任:是指將原始數據匯總、分類,按考核規則轉換為分值
8.3.3.3 應用責任:統計、匯總分值,應用于各類激勵項目。
8.3.4 數據輸出作業表格(按現在操作的表格)
8.3.4.1 KPI考核數據輸出責任表
KPI考核數據輸出責任表
序號 |
指標 |
數據輸出 |
說明 |
1 |
|
|
|
2 |
|
|
|
3 |
|
|
|
4 |
|
|
|
8.3.4.2 考核數據統計表
8.4 數據來源
8.4.1 KPI數據
8.4.1.1 財務數據來源于各類財務統計報表
8.4.1.2 非財務定量數據來源于被考核任務的客觀工作成果
8.4.1.3 非財務定性數據來源于對被考核任務工作成果的主觀評價
8.4.2 月計劃數據來源于:對月計劃中單項任務完成結果的有效判斷
8.4.3 培訓考核數據來源于培訓檔案記錄
8.4.4 綜合素質評價數據來源于利用綜合素質評價表形成的對被考核人的評價分數
8.5 數據輸出時間
8.5.1 KPI數據由數據輸出責任者按《績效考核表》上時間輸出
8.5.2 月計劃數據每季度最后一次周例會會后輸出
8.5.3 培訓考核數據每年2月輸出
8.5.4 綜合素質評價數據每年2月輸出
8.6 特別情況下的數據輸出與收集
8.6.1 殘月不考核,不收集數據
8.6.2 月度收集整月數據
8.6.3 季度收集季度內整月數據
8.6.4 年度收集年度內整季數據
8.6.5 屬于調崗的,同時收集調入、調出單位數據
8.7 數據轉換
8.7.1 KPI數據根據《績效考核表》上加減分描述,轉換為該項指標的得分分值
8.7.2 月計劃中未完成任務根據重要程度轉換為應扣分值,推算出該計劃的得分分值
8.7.3 培訓考核數據(分數),經按項算術平均,得出培訓考核分值
8.7.4 綜合素質評價數據(分數),經匯總、統計、算術平均,得出綜合評價分值
8.8 數據輸出、統計、應用獎懲
8.8.1 延遲
8.8.1.1 延遲2天以內(含),每延遲1天,扣罰責任部門負責人當季績效考核分數1分;
8.8.1.2 延遲2天以上,每延遲1天,扣績效分數2分,記負責人大過1次,通報批評。
8.8.2 差錯、缺失
8.8.2.1 2項以內(含),按每項錯誤0.5分扣罰責任部門負責人當季績效考核分數;
8.8.2.2 2項以上,按每項錯誤1分扣罰責任部門負責人當季績效考核分數,記打過1次并通報。
9 績效考核分值計算
9.1 績效考核數據按責任轉換為分值,由人力資源部統計、匯總,應用于各激勵項目。(責任詳見“績效考核數據”第3條)
9.2 不同考核內容的分值計算公式
考核內容 |
分值計算公式 |
KPI考核 |
1. 單項KPI分值=由績效數據根據加減分描述轉換出的分值 2. 崗位KPI分值=∑該崗位全部單項KPI分值 3. 單位(部門)KPI分值=∑該單位(部門)全部KPI分值 4. 公司KPI分值=∑公司全部KPI分值 |
月計劃考核 |
1. 月計劃月分值=基準分(即考核權重分值)+∑當月加分+∑當月扣分 2. 月計劃季度分值=∑月計劃月分值÷3 |
培訓考核 |
培訓考核分值=∑單次考核分數÷考核次數 |
綜合素質評價 |
綜合素質評價分值=∑(綜合素質評價樣本分值×權重) |
9.3 不同考核周期的分值計算公式(僅限于KPI考核)
考核周期 |
分值計算公式 |
月度考核 |
月度考核分值=∑(按月度考核內容所得分值×權重) |
季度考核 |
季度考核分值=∑(按季度考核內容所得分值×權重) |
年度考核 |
年度考核分值=∑(按年度考核內容所得分值×權重) |
9.4 特殊情況下績效考核分值計算
9.4.1 殘月考核分值=滿分×80%
9.4.2 殘季、殘年考核分值:按修正考核目標達成與否計算
9.4.3 修正考核目標=考核目標×(實際考核期÷計劃考核期)
9.5 績效考核分值公布
考核對象 |
考核周期分值 |
公布時間及方式 |
公司 |
年度分值 |
次年首月月度例會、店長會議上公布 |
總經理/公司高管 |
年度分值 |
— |
職能部門/部門負責人/主管以上人員 |
月計劃分值 |
次月月度例會上公布 |
季度分值 |
次季首月月度例會上公布 |
|
年度分值 |
次年首月月度例會上公布 |
|
區域/多店/單店 區域經理/多店店長/單店店長 |
月計劃分值 |
次月店長例會上公布 |
季度分值 |
次季首月店長例會上公布 |
|
年度分值 |
次年首月店長例會上公布 |
|
店助/門店基層崗位人員 |
月分值 |
次月首次店內例會上公布 |
季度分值 |
次季首次店內例會上公布 |
|
年度分值 |
次年首次店內例會上公布 |
|
總部基層崗位人員 |
月分值 |
次月首次部門月度例會上公布 |
季度分值 |
次季首次部門月度例會上公布 |
|
年度分值 |
次年首次部門月度例會上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