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便利店做的好不好,看看店內商品的結構及陳列就能知道,為什么這么說呢?商品的結構能夠反映便利店經營者對周圍商圈的認識程度以及經營策略,商品的陳列能夠看出店面管理和店員管理的標準,如果這兩點能夠做好,那么這家店就算一家成功的店,至少是軟件方面做的都不錯了。同時,便利店貨架的商品又不是固定不變的,是需要在經營過程中對數據進行分析總結,及時調整的。
那么,便利店貨架的商品選擇與陳列原則是什么呢?
1、便利店貨架的空間陳列存在利用率不足的情況
便利店貨架利用率不足造成的問題是便利店的品類數太少。門店的商品陳列利用率不足,在商品數量和陳列空間的利用率上都存在嚴重不足的現象。例如在賣場的出口處有一個一米見方的飲料堆頭,一般人以為這是門店和廠家的臨時促銷行為,了解后才知道原來門店感覺XX礦泉水的銷售比較好,就搭了個堆頭以便于銷售。對于這種行為要知道:便利店在城市的繁華地段,可以說是寸土寸金,這樣浪費門店的陳列空間,實際上就是在提高自己門店的經營成本。在便利店的陳列面,存在有些商品的陳列面積過大的現象,有不少商品是3個排面以上,這樣的陳列也為門店的商品品種單調創造了借口,從而致使原本應當有1200種商品左右的門店可能只有500多種的商品上架。
2、商品的選擇不精,造成過于雜亂
商品類型選擇不正確,在便利店中有很多整扎銷售或者大包裝的量販包裝。既然便利店的定位是為應急的需求,量販包裝的商品是不屬于便利店的銷售范圍。便利店的銷售商品的選擇不是“韓信點兵,多多益善�!变N售這種商品,便利店的價格必然要高于大型綜合性超市的價格很多,沒有競爭力,這種“雞蛋碰石頭,揚短避長”的行為將會導致顧客產生購物上當的心理。
3、服務小群體,不做面面俱到
便利店服務的客戶群也就是周邊500米范圍內的客戶,消費的結構和品種都是基本定型的,所以便利店貨架商品服務的對象都是要講究精準,只為這個范圍內的客戶服務,沒必要做到面面俱到。大型賣場的服務都會有所側重,小型便利店如果“量販化”,不論面積、商品品種、人員等等都是不允許的。便利店的服務只要是滿足自己的目標顧客群體就行,沒有必要與其他的量販店或者大型特級市場爭搶客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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