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8日,海關總署發布關于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退貨有關監管事宜的公告。公告指出,為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促進貿易便利化,幫助企業積極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優化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退貨監管,推動跨境電子商務健康快速發展,根據國家有關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相關政策規定,現將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退貨海關監管事宜公告如下:
一、在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模式下,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境內代理人或其委托的報關企業(以下簡稱“退貨企業”)可向海關申請開展退貨業務。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及其境內代理人應保證退貨商品為原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商品,并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二、退貨企業可以對原《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申報清單》(以下簡稱《申報清單》)內全部或部分商品申請退貨。
三、退貨企業在《申報清單》放行之日起30日內申請退貨,并且在《申報清單》放行之日起45日內將退貨商品運抵原海關監管作業場所、原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或保稅物流中心(B型)的,相應稅款不予征收,并調整消費者個人年度交易累計金額。
四、退貨企業應當向海關如實申報,接受海關監管,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五、海關總署2018年194號公告有關內容與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為準。
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來源:海關總署)
拓展閱讀:截至目前有哪些跨境電商試點城市?
從2015年開始截止到2019年底,跨境電商綜試區名單批次清單如下:
第一批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2015年3月7日,設立杭州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
第二批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2016年1月6日,在天津、上海、重慶、合肥、鄭州、廣州、成都、大連、寧波、青島、深圳、蘇州這12個城市設第二批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
第三批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2018年7月24日,在北京市、呼和浩特市、沈陽市、長春市、哈爾濱市、南京市、南昌市、武漢市、長沙市、南寧市、�?谑小①F陽市、昆明市、西安市、蘭州市、廈門市、唐山市、無錫市、威海市、珠海市、東莞市、義烏市等22個城市設立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
第四批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2019年12月24日,在石家莊市、太原市、赤峰市、撫順市、琿春市、綏芬河市、徐州市、南通市、溫州市、紹興市、蕪湖市、福州市、泉州市、贛州市、濟南市、煙臺市、洛陽市、黃石市、岳陽市、汕頭市、佛山市、瀘州市、海東市、銀川市等24個城市設立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整編:黎代云,跨境電商顧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