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近保質期食品專區”,這一名詞將出現在漳州各大超市、商場。它會讓您逛得明白、買得放心。
昨日上午,漳州市工商局進行了一次大規模、系統性的食品安全培訓,對經營者講解什么是“臨近保質期商品”。
專區內有“友情提示”
據介紹,“臨近保質期食品專區”,會“友情提示”:“本區食品降價銷售,請消費者購買后盡快在保質期內食用完畢。”
專區擺放的食品,根據銷售情況及時調整價格,給予消費者一定的折扣優惠。同時,要有相應工作人員及時清理、下架到期食品,確保專區食品質量。
上架前要出示“身份證”
對于銷售散裝食品,要求要特別注意在上架銷售散裝食品的容器上、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5個主要內容。
如果將不同生產日期的散裝食品混裝銷售時,必須在容器上、外包裝上標明最早的生產日期和最短的保質期。
對于自制包點、糕餅、快餐、腌制品、鹵制品等食品,要求做到當天生產、當天銷售、余貨清理,次日不能再行加工銷售或是混入次日的生產原料中。
怎么認定“臨過期”
認定“臨過期食品”的辦法:1.保質期為15天以上的食品,保質期的天數乘以20%后開始算起。2.保質期7天到15天的食品,到期的前2天。3.保質期少于7天的,到期前1天或者到期當天,均可稱為臨過期食品。
�。ê{導報記者 張韓豐 通訊員 黃淑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