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見“兩會” 零售企業家代表“外焦里嫩”
聯商網特約評論:又要到“兩會”時間。全國人大代表、老百姓大藥房董事長謝子龍微博求議案補充,“向有關部委提交相關建議,為小微企業鼓與呼,爭取有利的政策來扶持與支持。”有網友戲評:“‘兩會’代表嘛,會舉手,會鼓掌,你們真行。”
每年陽春三月,江南草長鶯飛時,冠蓋滿京華。
來看看有多少兩會代表是零售企業家、高管,這些年提了什么,然后怎么了,他們代表什么?
謝子龍,2010年提了“對藥店進行分期分類管理,對那些沒誠信、經營不好的藥店實行降級管理或淘汰出局,從而使這個行業慢慢走向正軌。”——實際無效,因為經營得好的藥店往往更壞,挾資本、連鎖以令顧客,詳見筆者另文《銷售壓倒一切 中國藥店只賣貴的不賣對的》。2008年3月,提出“醫藥分離”,2009年發放3000萬元藥房消費券以臨時降溫——以藥養醫的體制問題至今無解。
湖南步步高董事長王填,是數年全國人大代表,業內最熱心并積極推動零售業健康發展的老板之一。2009年,他提議為合理配置資源發展內資企業,大店審批權應回收到商務部,“一些國際知名零售企業和跨國公司倚仗自身的強大財力,和一些地方為引進外資所給予的超國民待遇,在一些城市突破商業網點布局規劃,強行甚至違規開店,一定程度上造成不平等競爭。”——好馬不吃回頭草,何況是貴部,此后兩年,外資開店更猛,且有許多自建物業,新辟區域獨資公司,如2011年的大潤發、沃爾瑪、樂購等。
2004年,聯合30個代表,王填提出《商業大店法》,向時任商務部部長薄熙來當面提交;2005年獲時任北京物美董事長張文中和東方集團董事長張宏偉支持;2007年,再度進京提案,至今未果。
2005年,他提出關于建議國家制定《聽證法》的議案,“聽證會的主持方不能由‘運動員’兼任。”——暫無下文。2009年,建議“把‘廣交會’辦成一個既對外銷售商品,同時也把外貿企業過剩產能帶進國內市場的一個合作平臺。”——這個真沒有。
2011年,他準備的多份議案中有兩份涉及到減稅,“國家減稅,企業還可以將減免的稅收直接用于提高員工福利待遇,增加員工收入。”——同年底,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定調“結構性減稅”,財政部隨后做出部署,但中小民營企業家與專家均不樂觀。
合肥百貨大樓集團董事長鄭曉燕,從2009年起連續三年呼吁“降低銀行刷卡手續費,是零售行業迫在眉睫要解決的問題。”——高達1%的手續費讓他們倍感吃力,近年零星可見吉林某商場向顧客另收手續費又涉嫌違規,更早前深圳50家商場聯合與銀聯談判卻爭執激烈、不歡而散等。
對于食品安全立法問題,武漢中百董事長汪愛群表示,食品安全立法有三個問題亟待解決:“一是立法標準不規范,二是多頭管理,三是檢測手段落后。”——三鹿奶粉遺禍多年,蒙牛逍遙法外。
2010年,上海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副主任邵志清表示,“網店征稅不能一刀切,需要區別對待。應該按照不同的階段考慮怎么征的問題,‘征’里面也有‘免’的問題。可以分門別類,針對不同的對象、不同的領域,使用合適的方式。”——這年以后,淘寶銷售數千億,許多賣家也圍堵過淘寶杭州總部,關聯公司支付寶改制私有,免稅說近乎撒嬌。
2010年,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常記商場總經理常玉珍表示,商家和流通企業要規范從生產商到代理商再到消費者的整個流通環節,大商場不應成為拉動內需的“腸梗阻”。實際上,常玉珍尚未點名,至今也無法解決的是:每件商品價格的50%左右是有關部門收去的各種稅費成本——商家說了不算。
2011年,廣州市律師協會名譽會長陳舒,提出關于擴大刑法規定的單位受賄罪犯罪主體的建議:收進場費應算受賄——這事空穴來風,年底的時候,商務部等五部委吹風要整治零供關系,令人擔憂。
強勢飲品供應商娃哈哈的董事長宗慶后,2011年大呼稅費之重難以承受,其人在達娃合作及海外資產調配等方面頗多得益尚且如此,其他中小零售商情何以堪?!
發現以上兩會代表議案,說了都沒用;有“與虎謀皮”的,有互相沖突的,有自我意識過強的……他們估計也是“外焦里嫩”(外驕里愣),走個過場,混個面熟,拿點豁免權、參與權?我們能希望今年的零售企業家兩會代表提出什么,更進一步改善什么?零售是民生行業,我們作為從業人員,中國公民、社會居民,希望看到什么?
不管你知不知道,反正我不知道,也不抱過多期望。想起2011年兩會后去某公務員朋友家,發現他的小客廳里擺了一盆漂亮的大鮮花,一問才清楚,原來是兩會上會場布置用的價值900元的盆花,讓人大、政府、政協的部分同志分了帶回家。
兩會當然是一個盛大節日。不過,可能暫時不是普通零售人的。
(聯商網特約評論員 林尚玉/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