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下崗工人,為了再就業,2008年10月1號進駐華容縣心連心超市經營皮帶,十字繡,由于當時柜臺比較緊張,我花了3000元送禮給時任心連心超市招商部經理,終于以月租1700元把不到3平米的柜臺租下,經理說可經營皮帶,口頭承諾.而且還答應我們做兩個項目,但由于我不明真相,被他們坑了,當時經理說我們暫時只能寫一個女士皮帶意向書上去,只要總部批了,我就能做皮帶,我聽從了他的話,,所以就寫了一個女士皮帶意向書上去..然后總部真的批下來了,所以我正式交了房租,保證金,進場費.由于經理誤導我,導致意向書上只有女士皮帶,當時經理說.鑒合同就是一種形式,我們說了算,我以為經理這么說,也以為他能代表心連心,我也就放心了,因為心連心是全國知名連鎖超市,誠信是無可厚非的,就這樣,我一直經營男士皮帶到2009年2月30.期間,心連心沒有任何領導干預,當時我進超市 時另有一家盧老板也在經營皮帶,,對我經營皮帶沒 有任何意見,.在2008年的年12月份左右他把他的皮具店轉讓給現在的豬老板.由于現在的豬老板有錢有勢,關系硬,在他接任皮具店3個月后,也就是2009年的2月30號,豬老板夫婦看我們經營有方.生意紅火,突然到我的柜臺拍柜指罵我,說我不要臉,經營他們的男士皮帶,后來店長,經理,還有豬老板和我協商.他們提出3個條件.一,要我停止3個月經營男士皮帶.二,停止3個月不做皮帶就意味著我們虧3個月的房租,所以豬老板.店長,經理承諾以后皮帶我們做,他們只做一個牌子的品牌皮帶.不經營任何雜牌皮帶,無奈.我只好服從心連心領導的安排,男士皮帶全部下架,心連心承諾.3個月后,正是心連心一年一度鑒合同的時候,到時皮帶合同就是我們鑒了,誰知到了2009年的6月30號.與心連心鑒合同時,心連心出爾反爾.把我的利益全然不顧,不和我鑒皮帶合同,我向心連心投訴,現任店長極不負責任的說.原沈店經手的事,我不管,由于心連心財大氣粗,以大欺小,于2009年8月2號晚上11,30組織70名不名身份的人.在我毫不知情的情況下,野蠻
的拆除了我的柜臺,其中我所有的貨物全部沒收,我們不服,找心連心討個公道 .我婆婆卻被他們打傷,
當我一個弱女子再次一個人找他們去要公道 時,他們竟說我神經,而且被他們的保安隊長暗打,我一個弱女子哭天無路,求助無門.現在我病倒在床上,我強撐著讓自己起來打字,我打字的手在抖,但我知道我只要有一口氣在,我都要找他們要回公道
今天在我最絕望的時候,縣委書記給了我希望,前天我給縣委書記發了一個求助信息。誰知他真的找了招商局的局長來幫我,但他們要調查,還要取證,,我是個人,他們是集團.又有專門的法律顧問.現在他們又用以前誤導我的方式,整理了很多對我不利的材料誤導領導,其中包括當初寫的那份女士皮帶意向書,而且他們現在還在上面附加了(只許經營女式皮帶),知道嗎,那是他們現在強加上去的啊,
而且他們怕事情鬧大,已把材料遞交到政法委,縣政府,信訪.所以現在我是百口難辨..反正我現在沒有文字依據,在法律上我是站不住腳的,,如果領導按他們整的材料處理,我覺得自己根本沒有希望,如果是那樣,我會更失望,總之我是陷進了他們設的圈套.被他們坑定,,,,,說實話,我真的無法用言語表達我對書記的感激.在我最絕望的時候,他竟像保護神一樣出現.我的眼淚像斷線的珠子止不住的往下流.淚水模糊了我給他發信息的手機..只是他給了我希望 .我不知道希望過后是不是再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