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企業發展推動員工工資收入增長
——2013上海企業法治論壇綜述




2013上海企業法治論壇于近日召開。
2013上海企業法治論壇于近日召開。此次論壇由上海市法學會、上海市企業聯合會、上海市律師協會主辦, 《東方法學》雜志、 《上海企業》雜志、《上海律師》雜志協辦。作為促進企業法治建設建言獻策的一個交流平臺,此次企業法治論壇就民眾最為關心的收入分配問題展開探討。論壇的主題為 “企業發展與收入分配法律問題”。與會人士就 “企業發展中的工資形成機制研究”和 “企業發展中的薪酬保障機制研究”兩個議題展開探討。
與會嘉賓在政府干預初次分配的基本原則、企業發展與收入提升、工會在工資形成機制中的作用、如何完善企業工資正常增長機制、 《民事訴訟法》修改后對勞動爭議審判工作的影響、員工欠薪維權中的法律問題等方面發表了精彩的觀點。
政府干預收入分配的原則
李磊 (上海對外經貿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法學博士)
我國當前形勢下,政府對于收入分配的干預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堅持以調節二次分配為主,調節初次分配為輔。調節初次分配堅持間接調節為主,直接調節為輔。調節初次分配應在法治的框架下進行。無論是限高和托底調節,還是工資指導線的公布,以及促進工資集體協商等制度,應該有具體而明確的法律規定。尤其是對于各種政府行為的程序,應該有明確的規定,以確保數據的真實性和可信性。
調節初次分配應加強民間力量,使之成為政府調節的有效補充。初次分配本應由市場決定,也就是由作為市場主體的企業和勞動者決定,如果政府要加以干預,可以邀請民間的力量共同加入,而避免政府的單獨主導。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政府對于初次分配的干預應該只是一個具有過渡性的政策措施,而其走向應該是由市場機制調控。所謂把市場的還給市場,把政府的還給政府。
企業發展與職工收入提升
張先超 (上海華拓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人力資源中心總經理)
企業應該從以下幾個方面采取措施,致力于企業自身發展與提升職工收入。
首先,提升企業經營管理水平,增強盈利能力,通過科學先進的績效管理,提升每個崗位人員的績效,提升整個組織的績效,增強企業盈利能力,創造更大的利潤,也才能提升員工的收入。
其次,調整結構,促進企業自身轉型升級,塑造品牌形象,提升創新能力,增加高附加值產品的收入。
再者,要提升員工隊伍素質,提高人均勞動生產率,加強員工技能培訓,提高員工的整體素質,提高人均產出,這樣勞動者個人的收入就會增加,企業也得到較好的發展。
此外,還應做好員工的職業發展規劃,通過職位的提升挖掘人力潛力,增加企業的價值貢獻。企業得以發展,職工收入得以提升。
推進集體談判的效用
黃琦(上海市總工會法律部副部長)
集體談判是規范和調整勞資之間利益關系的最好形式。集體談判權是集體勞動權利中運用最廣泛的一種權利。
它不僅是集體談判制度內容和程序的直接法理基礎,而且又通過集體談判制度來實現和保障。
勞動者團體是實現集體談判的重要途徑,由勞動者團體代表勞動者與勞動力使用者交涉勞動事宜,形成集體勞動關系。
我國的企業工資形成機制也必須推進中國特色的工資集體協商制度。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享有經營自主權,在不違背國家法律法規情況下,企業可以自主決定包括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勞動條件等事項。但企業是資本和勞動等生產要素的結合體,沒有勞動,資本不可能升值,沒有資本,勞動的價值也不可能實現。
這就意味著,企業的自主分配權并不代表僅僅由企業經營者來決定工資分配,企業分配權應有資方和勞方共同享有,由勞動關系雙方協商共決。
完善企業工資正常增長機制
葉維弘 (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綜合計劃處處長)
2013年2月3日,國務院批轉了發改委、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關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見》 (以下簡稱 “若干意見”),在分析當前形勢的基礎上,從完善初次分配機制、健全再分配機制、形成合理分配秩序等方面,闡述了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總體要求、主要目標和工作任務。
在促進城鄉居民家庭收入增長工作中,完善企業工資正常增長機制是重要內容之一。應按照 《若干意見》的要求,以提高中低收入職工工資為重點,從幾方面入手,建立反映勞動力市場供求關系和企業經濟效益的工資決定及正常增長機制。
應當注意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提高低收入者的工資水平;完善工資指導線和工資指導價位制度,增強對企業工資分配的導向作用;推動企業建立工資集體協商制度,完善工資正常增長機制;規范勞務派遣,實行同工同酬;健全經營者業績考核體系,形成經營者收入與職工工資的聯動機制。
勞動爭議適用小額訴訟問題
竺琴 (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
修改后的 《民訴法》新增了小額訴訟程序,并將它作為獨立的訴訟程序,規定在特別程序中,并實行一審終審。上海為此制定了 《上海法院開展小額訴訟審判工作實施細則》,并已施行。
細則明確:勞動關系清楚,僅在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金或者賠償金的給付數額和給付時間上存在爭議的勞動合同糾紛適用小額速裁。
根據上年度就業人員平均工資30%以下的標準,確定今年上半年小額訴訟案件金額標準為1.5萬元。
把兼具人身性和財產性的勞動爭議案件列入小額訴訟程序的理由在于:適用小額訴訟的前提是勞動關系清楚,對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金或者賠償金的是否給付沒有爭議,爭議的僅限于給付數額和給付時間;小額訴訟的金額控制在1.5萬元以下;因案件事實復雜、權利義務關系不明確、爭議較大、標的額變化可轉換為簡易或普通程序;勞動爭議仲裁前置使爭議的基礎事實有程序和實體保障。
事實上,勞動爭議小額訴訟與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一裁終局對勞動報酬爭議案件的收案范圍、標的額基本一致,兩種制度設計目的和意義應當是趨同的。
解決欠薪的建議和對策
溫陳靜 (上海遠業律師事務所律師)
要解決欠薪問題,首先應當考慮完善立法。在這一方面,可以考慮在 《工資支付辦法》、 《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等相關法律完善修訂的過程中明確以下三點:
首先,在欠薪類案件用人單位涉及舉證責任的設計方面,用人單位應該就其工資發放的組成、比例和工資發放的方式等進行合理的說明,并負有舉證的責任。
其次,對于拖欠或克扣工資的違法行為設置懲罰性賠償金,如支付50%的額外賠償金。
最后,在員工薪酬集體談判權的設計方面,由于員工討薪維權困難重重,主要源于員工作為個體與企業的議價能力是有限的,員工通過仲裁訴訟途徑維權有因時間、精力、金錢的成本過高等因素難以走出困局。
因此,可以通過法律的方式要求用人單位在具備一定規模時應通過工會或員工代表組織,每年或每兩年進行一次對薪酬集團談判。
此外,還應加大勞動監察的力度,增加用人單位欠薪違法成本。建議公示違法欠薪企業名單增加企業信譽成本,并且宣傳 “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來震懾惡意欠薪企業。
李繼斌
(上海市法學會黨組副書記、副會長)
企業法治論壇旨在為促進企業法治建設建言獻策提供一個交流平臺。希望能夠通過論壇的形式廣泛整合資源,共同就企業發展中遇到的突出法律問題開展相關研究,提出有針對性、切實可行的法律對策和建議,為推進企業法治建設、營造企業發展的良好法治環境、促進上海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作出應有的貢獻。
過去三年,論壇主辦方根據上海地方立法、司法和執法工作的情況,并結合上海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對經濟發展的要求,分別以 “貫徹 《勞動合同法》,構建和諧勞動關系”、 “法治完善與促進中小企業發展”、 “企業誠信與社會責任”為主題舉辦了三屆論壇,取得了較好成效,論壇在本市乃至全國已經有了一定的影響。
以 “企業發展與收入分配法律問題”為主題舉辦第四屆論壇,力求通過研討企業在發展中的工資形成機制和薪酬保障機制中的熱點和難點問題,為促進企業的更好發展和保障員工的權益建言獻策。
陳忠德
(上海市企業聯合會副會長、秘書長)
本次論壇的主題是 “企業發展與收入分配法律問題”。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改善民生,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不斷調整國民收入分配格局,加大收入分配調節力度,加快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積極推進員工工資水平的繼續提高。研究企業發展與收入分配的關系,探討這一法律規范的途徑和方式,保證員工收入增長在法律規范的軌道中有序運作,是非常有意義的。
從根本上看,企業經營發展與提高員工收入是相輔相成的,企業要堅持 “創新驅動,轉型發展”的方針,通過創新,提高企業產品的技術含量,增加產品附加值,保持企業競爭力可持續增強,使企業員工工資增長有扎實的基礎。同時,要根據國家的法律法規,結合企業的實際,倡導企業與員工共同發展,研究、探索、建立在共贏的基礎上進行合理的分配和工資增長機制,構造企業和員工雙贏的和諧勞動關系。
盛雷鳴
(上海市律師協會會長)
今年是上海市律師協會首次被邀請參與上海企業法治論壇。這就猶如一座新搭建起的橋梁,成為連接企業界與我們律師界的紐帶,相信將在將來的很長一段時間里,帶給我們無窮的機遇和許許多多合作的機會。
隨著中國經濟的迅速發展,社會轉型已經逐步深入,法制建設也日趨完善。企業需要律師提供專業知識給予法律保障,律師需要企業提供服務的平臺,企業與律師的關系已經密不可分。企業發展與收入分配法律問題,也正是多年來備受企業界和法律界關注的重要議題。
整個論壇,不僅有企業界的精英、律界的同仁分享他們的寶貴經驗,更有政府官員、資深法官、學界教授與我們共話企業發展與收入分配法律問題,短短幾個小時的討論,讓我們對這一問題有了更深入的認識,為我們今后的工作指明了方向,讓我們有石頭可以去摸著過河。
作者:徐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