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樂深圳區生鮮熟食采購李佳,2012年收取合同續簽費20000元,協議6月份已簽署,但其一直未上交財務,多次要求供應商將該筆費用給現金其個人,供應商不同意后,以不開新店為借口強行清退供應商,供應商覺得和這樣的企業、采購合作已無多大意思,退出后要求按合作時間比例退回續簽費20000元,全年資料維護費15000元,年度促銷服務費2000元,等等費用,李佳及其采購經理康嚴濤答應可以按時間比例退回12月,1月,2月三個月的費用。但后期以各種理由拖延,現已一年多時間!這種企業怎么能留這種無德、無信之人,可恥!可悲!可恨!難怪人人樂股票由30多元跌到8塊錢!
人人樂2011年2012年還逼供應商大量購買團購單,即專柜供應商自己拿錢購買自己的商品,然后再從人人樂結回此款,當然這是要交稅、交扣點的;購銷供應商購買人人樂商品后,做收貨單給供應商結款,當然也是有扣點的!逼著供應商損失稅款、扣點為人人樂銷售額、利潤額造假,上市公司怎么可以這樣維持股價,欺騙股民呢!我司購買過5萬元,當時采購答應按1%扣點收取,后來卻按原扣點11%扣點,你怎么又還可以這樣無德、無信呢!
2012年12月份結算單中,貴司門店在無我司人員簽字情況下扣除我司低值易耗品南油店560元,西麗店2360.12元,合計2920.12元,我司耗材一直由我司自行購買,11月份我司只經營8天時間,即使用也用不了這么多吧,也一直已各種理由未退還!
這個事情真的拖了很久很久了,麻煩人人樂的高管們協助解決!
無為康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