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流傳著這樣一句話:從南京到北京,買的不如賣的精!老百姓用“無商不奸”來定義從商的人。其實這個“奸”字應為“尖”,無“尖”不商的出典為舊時的糧行以升或斗作量器,賣家在賣米時用尺子削平升斗內隆起的米,以保證分量的準足。銀貨兩訖成交后,商家會另外在米筐里汆點米加在米斗上,如是已抹平的米表面便會鼓起一撮“尖頭”。量好米后再加點添頭,已成習俗,即但凡做生意,總給客人一點“添頭”,這是老派生意人的一種生意噱頭。這一小撮“添頭”讓顧客很受用,故有“無尖不商”之說。后來因為商人逐利,加之市場不夠規范,社會上出現了一些短期厚利的經營行為,侵害了消費者的利益,久而久之“無尖不商”就演變成了“無奸不商”。
為什么有的企業壽命很短暫,是管理落后了?還是經營落伍了?都不是,是指導思想出了問題。是把經商單純理解為賺錢,掉進“銅”眼里,為了賺錢而不擇手段,短期厚利企業是不會做大的。君子愛財取之有道,商人逐利,也要有所為有所不為。老派生意人的“添頭”在現在看來似乎有些滑稽,買賣公平,交易成功,我為什么還要給“添頭”呢?那可是我已經到手的“純利”啊!是我應有的勞動所得。勞動所得?無可非議。可是你想過沒有,現在顧客到哪兒都會公平交易,他又為什么非要到你這兒消費呢?不管你承不承認,人都有貪小便宜的心理。老派生意人正是抓住了顧客的這樣一種心理,用一小撮“添頭”留住了一大批“回頭客”。
“尖商”和“奸商”一字之差卻天壤之別。占領和占有消費品市場不僅服務要“尖”,高度更要“尖”,我們要把老派生意人有益的“尖”商文化有機地融入到企業文化中,讓我們的企業“尖”不可摧!(作者:工作著)
- 該帖于 2014-3-20 9:00:00 被修改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