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來,走過了多家企業,有很多感悟。其中包括一個我不得不在意的現象:每一個公司都很在意一周一次的中層會議,相應的要求也是各式各樣。
第一種:做成PPT,每個部門輪番匯報本周工作。
這樣的會議全部下來,往往都在三小時以上。結果是:更像一個表功大會,大家聽個熱鬧,老板聽個開心。這樣的會議,真正處理的事情好像沒幾件。
第二種:要求提需要相關部門協助事項,然后集中商討解決。
這種會議相對明確,是以老板為法官的仲裁大會。當然老板一定不是萬能的,很多事情商討爭執無可避免,三四小時不覺而逝。及時決策的謬誤暫不去討論,僅僅每個與會人員提問題的出發點以及私心就可能蘊藏諸多陷阱。
第三種:按照既定工作計劃掐點,盯數據。
此種公司已經接近于我們認為理想的公司。公司對每一個與會部門已經預設好了目標,會議上拿出各部門的月度主要工作目標甘特,逐一掐點。會議核心是在訂正數據,以及出現新問題及時加入相關人的甘特組中。七八個部門開這樣的會議,1小時足矣。
說了這么多,讓我們回歸執行力。
一個問題:沒有完成上次周會該如何處理?現實中大部分是一拖再拖,一部分是不了了之,真正做到處罰的鮮有。
因此,如何處罰對于大部分決策層確實是一個難題,尤其對于大多數仍處在第一種第二種會議模式的企業,實施起來很有難度。
我的觀點:公平公正的處罰,先要定性,再要定量。我們可以在部門崗位職責中很容易找到所犯錯誤所屬的范疇(工作類型&權重),找不到說明崗位職責需要完善。如果根據權重百分比定出對應罰款范圍,如:占10%權重工作罰款30~50元,占20%權重工作罰款50~100元,占30%權重及以上工作罰款100~500元。但是,仍有問題例如:占10%權重工作里是罰30?40?or50?拖延or沒有拖延,主觀拖延or客觀拖延……都有太多的因素。
但,若是第三種公司,似乎什么都可以很好判斷,問題可以迎刃而解。
(更多深入了解可掃描或登錄林克供應鏈網站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