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上午,南京市集慶路一家超市內,店長潘麗琴邊收銀,邊抬頭看了一眼剛進店的顧客�!靶⊥捣啦粍俜�,我們要是看見可疑的人進店,肯定跟住、盯牢。習慣了�!蹦暇┝硪患疫B鎖超市企業,店長們雖然也習慣了防盜,但卻面臨新的考驗:從3月起,每月每店須抓住一個小偷,如果完成不了任務,店長將被罰款100元。抓住小偷的標準是,小偷付10倍罰款。
“這是讓店長干警察的事兒�。 蹦暇┐髮W法學院副教授黃秀梅很驚訝。企業內部規章制度是用人單位依法制定并在本單位實施的組織勞動和管理勞動的規則。抓小偷,顯然不屬于企業內部勞動組織及管理范疇,不屬于店長的勞動義務。如果店內設置類似盯防崗位,店長沒有盡到管理義務,造成超市財物損失的,可以依法并酌情承擔賠償責任。
衡鼎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封頂進一步解釋道,企業有權制定內部規章,但前提之一是不違法,而我國法律規定,企業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對員工罰款,只能進行績效考核。要求店長抓小偷,完不成還要處罰,已不僅僅是不合理,而是不合法了。
那么,超市可以處罰小偷嗎?封頂說,同樣不合法。任何一個商家都無權處罰小偷,而應交公安機關處理。超市可以要求小偷賠償損失,但一般以實際損失為限,10倍罰款的做法毫無法律依據。在店堂內貼出“偷一罰十”之類的告示也是不對的,如果管理部門、公安機關看到,應責令商家糾正。商家若確實對小偷進行處罰,那就涉嫌違法。此外,商家無權搜身盤問,也無權公布小偷的任何個人信息,否則會侵犯名譽權。
“每月須抓一個小偷”,這個奇葩的違法規定,在網絡上引來議論紛紛,有網友說“估計被偷怕了”。近年來,各地曝出的超市、小偷“攻防戰”并不少。打印監控視頻截圖,張貼在超市醒目位置,將小偷廣而告知;超市理貨員穿著借來的警服上班,理由是要威懾小偷;在超市里偷洗發水被發現后,小偷害怕挨打自己報警……在微信上,移民加拿大后經營社區便利超市的南京人孫景國,對記者感慨:“小偷太煩人!碰到小偷,只能讓他把東西拿出來,實在態度惡劣就找警察,如果警察來得遲,小偷跑了,那我們一點辦法都沒有。”
南京新街口一家精品超市的防損主管季先生說,防盜是防損的一個重要內容,通過盤點庫存、測算正常損耗等,他們推算出,每發生大約8起盜竊,現場發現的才1起。上個月,他所在的超市發現七八起竊案。他說,不管有無專職防損員,大小超市對員工的要求都是“全員防損”。
從事超市防損十多年的季先生介紹,其實經營者也知道“偷一罰十”之類的行為違法,現在已很少看到有超市張貼此類告示。發現小偷,超市一般通過觀察、詢問,判斷他是初犯還是慣偷。對于一時糊涂的,如果他愿意買就讓他買下,如果不愿意,只要不影響銷售,留下東西,記錄身份信息,教育放行。如果發現小偷是吸毒人員或者有犯罪前科的,那就報警。
不過,記者了解到,確有超市對小偷進行私自處罰。某企業的零售專柜區域主管,手下曾有一個營業員偷竊香腸,被超市防損員發現。該超市的罰款標準是2000-5000元,他與防損主管“討價還價”后,將罰款降到1500元。這筆錢,超市并未開具收據。
另一位在超市業工作十多年的人士稱,如果是初犯,而且“自愿賠償損失”,則可以商量。記者問,要賠償多少,有具體標準嗎?他含糊道:“要看自愿到什么程度�!钡辉購娬{:“不存在處罰一說�?赡苡械牡觊L表述不清楚,被‘誤讀’為罰款。” 他說,超市是企業,說服教育不是企業的責任。“從心理學的角度看,‘自愿賠償損失’的方式很有效果,有的人可能一生都會記得。”
對上述“暗流”以及“心理學解讀”,封頂表示,偷盜行為當然可恨可憎,但超市不能用違法應對違法。有些超市因誤報警等原因冤枉顧客,令對方難以原諒,其中就存在盤問、搜身等違法行為。
那么,超市如何做好防盜措施,盡可能減少經濟損失?答案是:“技防+人防�!痹阪偨械ね絽^經營一個鄉鎮超市的夏大興告訴記者,店里3個人,180多平方米的店面,很難時時處處照應到。去年初,狠下心掏了大約8000元裝了監控系統,失竊少了,安心多了。鎮上同樣規模的七八家超市,基本上都裝了監控。
潘麗琴證實,連鎖超市有小偷“黑名單”,一家門店發現小偷后,會將視頻截圖上傳到總部,總部再將截圖傳輸到各個門店,讓員工都留點心。規模較大、有實力的超市,會招聘防損員,由他們在店堂內便裝巡查。從省內多家超市近日在網上發布的防損員招聘啟事看,退伍軍人、警校畢業者尤受青睞。
季先生透露,超市失竊有相當一部分是內部員工所為。因此,企業除了加強巡查、對貨架設置進行適當調整、要求員工增強防盜意識等之外,還應多花些力氣營造誠信守法的企業文化。
(新華日報 記者 徐冠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