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商網消息:6月26日,萬科公告顯示,公司股東深圳市鉅盛華股份有限公司(簡稱“鉅盛華”)及前海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前海人壽”)提請公司董事會召集2016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如下議案:提請罷免王石、喬世波、郁亮、王文金、孫建一、魏斌、陳鷹公司董事職務;罷免華生、羅君美、張利平公司獨立董事職務;罷免解凍、廖綺云公司監事職務。
在關于罷免王石董事的提案中,其中提到的理由:王石于2011年~2014年擔任董事期間,前往美國、英國游學,長期脫離工作崗位,依然在未經股東大會事先批準情況下從萬科獲取現金報酬共計5000余萬元。在萬科缺少股東層面實際控制人、有效監管手段缺位的情況下,王石利用董事(長)地位獲取巨額報酬,損害公司和廣大投資者利益,嚴重違反《公司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的董事勤勉、忠實義務。
(寶能系闡述提議罷免王石的相關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