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內表現——你最后的機會
來源:
聯商網
2004-06-21 17:17
店內表現有四個要素組成:分銷組合、貨架陳列、價格和導購。
1.分銷組合
一個完整的分銷組合方案應包括產品的規格、包裝和組合。分銷組合的確定應根據零售終端的特點,不同階段的營銷策略和市場特征。如在大型賣場口香糖可以采用"一盒"或"一包"的分銷方 法,而在便利店應采用"一支"的分銷方式。
2.貨架陳列
好的陳列點往往可以獲得數倍甚至十幾倍的銷售業績;有吸引力的貨物擺放可以達?quot;讓商品自己說話"效果;有效的貨架維護和管理將更好的展示產品和品牌形象。
3.價格
價格對消費者的購買具有極大的影響力,同時也有極強的心理暗示作用。價格標識要清楚,否 則,即使消費者有興趣,也會影響其決心。10.00元和9.98元的標價,給消費者不同的感受遠遠超過實際的價格差異。而運用高低價位相互襯托的方法,也可以起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4.導購
在消費者徘徊于諸多商品商品之間,無所適從時,適當的導購服務,可以有效地影響消費者的選擇和購買決策,從而起到四兩撥千斤的作用。 一項快速消費品調查表明,70%的消費者在走進商店時還沒有決定買什么;消費者在每種商品上的目光停留不超過2秒針;75%的購買在5秒針之內決定……。快速消費品消費行為的隨意、方便和沖動性,使得商品的"店內表現"作用越來越 大,是否善于把握這一"最后機會",也成為企業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能否成功的關鍵。(來源:自然數據工作室)
發表評論
登錄 | 注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