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針菇有毒 南昌沃爾瑪向供貨商索賠90余萬
來源:
聯商網
2005-04-26 09:58
2003年9月14日,南昌市民王某和他女兒吃了在沃爾瑪深國投百貨有限公司所屬的沃爾瑪購物廣場購買的金針菇,發生食物中毒,被送往醫院治療。后經衛生部門檢測,王某和他女兒吃的金針菇二氧化硫殘留量為8.4,而標準值為0.05,已超出標準值168倍。在消費者的多次交涉下,沃爾瑪購物廣場分兩次向消費者賠償8萬元,雙方達成協議時間為2004年7月1日。2004年9月24日,沃爾瑪深國投百貨有限公司將供貨商南昌市正味貿易有限公司告上法庭。根據雙方《購貨合同》的有關約定,沃爾瑪深國投百貨有限公司請求法院判定供貨商——南昌市正味貿易有限公司補償自己的損失8萬元,賠償自己因銷售該商品而遭受的商業信譽和利益損失85萬元;還有律師費、差旅費、訴訟費等。
25日,南昌市西湖區法院以該案涉及商業秘密為由,對該案進行了不公開審理,有關此案的進展,本報將繼續關注。(信息日報 記者王劍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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