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判黃光裕:刑期成家電連鎖業焦點
黃光裕曾經熟悉的那個商業世界正在遠離他,不確定的刑期,可能把這個昔日首富跟這一切隔得更遠。有蘇寧內部人士對本刊表示,此案判決的刑期長短是整個家電連鎖業關注的重點。“因為業內普遍預期黃光裕的刑期不會超過5年,黃光裕對國美的控制權還在,這樣一來,未來國美朝哪個方向走還不一定。”
一條紅地毯指引著旁聽者走向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第二法庭的門口,只是這一次,紅地毯代表的不是關于榮耀和富貴,而是對于財富的質疑和拷問。時間是4月22日。緊閉的大門內,昔日的中國首富、前國美集團董事局主席黃光裕正在接受法庭的審判。
自2008年11月被警方帶走,黃光裕已淡出公眾視野1年多。其間,家電連鎖業格局已發生巨變。過去的追趕者蘇寧電器在2009年全面超越國美電器,開始領跑家電連鎖業。而國美電器也于2009年6月與貝恩資本簽訂入股協議,解除了資金困境。
盡管黃光裕夫婦至今仍持有國美大約62%的股權,但他已“缺席”行業兩年,再考慮量刑因素,即使某天歸來,恐怕曾經熟悉的商業世界對他也早已是“恍若隔世”。
稱這場判決為萬眾矚目恐不為過,僅開庭日期就曾有數個版本在坊間流傳,辯護律師名單也一度成為媒體津津樂道的猜謎對象。雖然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將審判安排于能容納30人旁聽的第二法庭—這里已是二中院最大的法庭之一。但旁聽者大多為案件當事人的親屬朋友。與通常旁聽證為白色不同,這批特制的旁聽證為黃色,上面印有名字和身份證號碼等信息。只有一名記者被允許入庭,法院內部人士對本刊透露,這名記者被要求“不能帶一個紙片進來,庭審中不能使用手機”;22日一早,專車將這名記者從家中接出,直達法院。
這無疑讓22日一早在現場冒雨等候的眾多媒體記者大失所望,但無人離去。彭博社記者傅才德對本刊表示:“在國外,沒人知道黃光裕是誰,但是如果我們說這是一個首富變化的故事,估計會有很多人感興趣。”一位決心在法庭走廊守候一天的女記者,還帶了本昆德拉的小說《生活在別處》。這似乎是黃光裕這一年多來的狀態—曾經高調張揚、四處出擊的他,不得不慢慢習慣“生活在別處”。
歷時12小時的庭審于當晚9時結束。何處是黃光裕的歸途?他的結局又會給人怎樣的警示?這些問題,或許不會隨著一場庭審的結束而結束。
三宗罪的“殺傷力”
開審之前,起訴書的主要內容早已流傳于網絡間。所以,當日檢方公訴之內容并無出人意料之處。即,訴“國美電器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美公司)、北京鵬潤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鵬房公司)單位行賄和被告人黃光裕非法經營、內幕交易、單位行賄案”。
具體內容包括:2007年9月至11月,黃光裕違反國家有關規定,非法買賣港幣8.22億余元,此訴為非法經營罪;2007年4月至9月,黃光裕作為北京中關村科技發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關村)的實際控制人、董事,指使他人使用其控制的85個股票賬戶購入該公司股票,總收益額為人民幣3.09億余元,此為內幕交易罪;2006年至2008年間,黃光裕作為國美公司和鵬房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為給兩公司謀取不正當利益,直接或指使他人給予相懷珠等5名國家工作人員的款物折合人民幣456萬余元,此為單位行賄罪。
此前,業內人士指出,黃光裕案審理的關鍵,在于區分所指控行為是定性為單位行為,還是個人行為?因為其所涉三項罪名,犯罪主體都既可以是單位,也可以是個人。
根據庭審情況,此上所述三項罪名,對于黃光裕個人“殺傷力”并不相同。
對于第一項指控,辯護律師當庭指出,被指控的8億元人民幣屬于黃光裕個人所有,其通過地下錢莊將自己的資金轉出境外,并不具有盈利性,不能構成非法經營犯罪,只屬于一般違法行為。
對于第三項罪名,由于單位行賄罪和行賄罪是兩個罪名,因此,在檢方的起訴中,只是將黃光裕作為單位行賄罪中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或直接責任人員”,并未指控黃光裕“個人行賄”。
對此,國美電器早在3月份即發公告表態否認有行賄行為,國美代理律師據稱在法庭持同一立場。
所以有媒體指出,第二項罪名成立與否,將是對黃光裕量刑輕重的關鍵因素。核心問題仍舊是:這究竟是個人行為,還是單位行為?
一直關注黃光裕案的媒體人士李德林認為,判斷這一點,要看證據情況。是否有證據比如文件、公司決議表明,這一決定是公司意志,但因證據情況并未披露,目前不得而知。
在《中國企業家》致電黃光裕的辯護律師之一田文昌時,這位有“中國刑事辯護第一人”之稱的律師回復說:“內幕交易罪說的主體認定是指行為,一個行為究竟是單位行為還是個人行為,這肯定是相互排斥的,但是承擔責任的時候,是單位承擔責任還是個人承擔責任,并不排斥,即使是單位行為,責任人也得承擔責任,輕重不同。”
由此可知,在內幕交易罪的認定中,中關村和黃光裕亦只有一方能領罪在身,但若歸罪中關村,黃承擔責任較輕。
此外,有蘇寧內部人士對本刊表示,此案判決的刑期長短是整個家電連鎖業關注的重點。“因為業內普遍預期黃光裕的刑期不會超過5年,黃光裕對國美的控制權還在,這樣一來,未來國美朝哪個方向走還不一定。”
“去黃”的國美
開庭前一天,國美相關人士即對本刊表示,國美高層不會出席旁聽,“有代理律師去就夠了。”較為官方的表態是,“國美并未對此案給予過多關注。”
就在黃光裕案開庭前后,北京國美旗下多家大中電器正在進行門店改造。國美方面表示,改造是向北京馬甸國美“新活館”的方向努力,這是現任國美董事局主席陳曉力推的新門店形態。
巧合的是,馬甸“新活館”的開業時間是4月23日,即庭審黃光裕的次日。新館內,一進門即可看到眼前的道路有紅綠分明的兩條人流動線指引,分別標示來路和去路,上有箭頭和文字。在賣場里,寫有“國美電器—2010世博特許零售商”的標識與彩條更是隨處可見。種種跡象顯示,國美電器正努力翻開新的一頁。
種種細節,是與張近東同樣有著海派風格的陳氏烙印的體現(陳曉為上海人)。據傳早年陳曉喜歡叼根煙站在店門口數人流,這種精于細節打造的店小二文化與黃光裕的長于市場搏殺的風格有顯著區別。
不過,與其說這是個人風格的凸顯,不如說是這兩年家電連鎖行業大勢趨同的結果。中投顧問流通行業研究員黎雪榮對《中國企業家》表示,通過細分市場、客戶、產品和服務,逐步從大眾型消費向各個細分人群市場逐步延伸,是連鎖業大勢所向。
這種同質的趨勢還體現在兩家領導人的關系上。在2009年11月的第十一屆連鎖業大會上,陳曉主動披露,前一晚還和張近東徹夜長談,感慨不已,并直言:“張近東先生是我的好朋友。”—這在黃的時代幾乎不可想象。在黃出事前數月,曾有媒體問黃光裕,是否會和張近東合作?得到的是一貫強勢的回答:“那取決于他怎么看待我,我就怎么看待他。”
黃的強勢與好斗曾被媒體反復提及。2005年其調動巨大供應商資源啟動“夜襲南京”戰役,企圖短時間內攻陷蘇寧南京新街口大本營就是一例。如今蘇寧新街口旗艦店仍是蘇寧銷售額全國之最。一位潮州商界人士稱黃光裕是:“長于戰術,短于戰略。”這甚至得到過黃本人的回應,有記者夸他總是“謀定而動”,這句恭維話卻使黃笑著反問:“哪有那么多想的?”
為達到目的,黃善于調動各種資源。早年在開拓天津市場受阻時,他曾利用法律力量打破地方行政壟斷的封鎖。但黃光裕只是把法律等資源都當成“工具”,而沒有真正對“規則”的敬畏。潮汕文化歷史研究所研究員王煒指出,潮州商人更為典型的代表是李嘉誠式的,愿意“滾雪球”似的積累財富,但黃光裕追求的是“爆炸式”的發展。
早年,或許中國家電連鎖業的行業特性需要這種“爆炸式”的發展來帶動,即先上規模,再談資源與影響力。這一時期,黃的個性特點與行業需求結合得淋漓盡致,無數家電大佬不得不俯首稱臣。但整個家電連鎖業經過高達10年的高速發展后,不僅國美和蘇寧,而是整個行業都遭遇了行業天花板。就如陳曉所言:“當有10家店的時候,毛利率不高,大家以為開到100家就好了。當規模的擴大不能再帶來毛利率的提升,怎么辦?”
近兩年,國美與蘇寧幾近一致的在精細化管理和研究市場細分需求上下功夫,與其說是陳曉和張近東兩位領導者的趨同,不如說是行業規律使然。資深家電分析人士劉步塵就表示,商業的本質是進銷差帶來的盈利。過去很長時間,中國家電連鎖的主要盈利卻不是進銷差價帶來的,這一點是必然要改變的。
毋庸置疑的是,今天的國美仍舊是黃光裕的國美。不可否認,黃光裕曾開創了一個屬于他的時代。其繼任者陳曉也始終將自己定位為職業經理人,且從不諱言為國美尋找接班人的話題。
問題在于:如果有一天黃光裕回歸,他是否還能適應這個規則已被改寫的世界?
(《中國企業家》雜志 作者:房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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