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光裕上訴不求改判:只為表明一種態度
5月28日黃光裕、杜鵑以及北京中關村科技發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長許鐘民先后提請上訴。
這一天距黃光裕“出事”,已過去整整一年半時間。這一年半里,黃光裕案一直讓民眾覺得迷霧重重。為撥開迷霧,記者近日采訪了多名知情人士,獨家披露黃光裕案的諸多細節。
上訴心態
“只為表明一種態度”
今年5月18日,黃光裕案一審宣判。據獲準進入法庭的人士透露,當日,黃光裕理著平頭、身穿西服;中關村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長許鐘民身穿西裝;黃光裕的妻子杜鵑則穿著一身運動服。在法官宣讀50多頁判決書的過程中,黃光裕的表情一直很平靜。聽到被判14年有期徒刑時,他深深地吸了一口氣,但表情依舊平靜。而杜鵑顯得非常難過,流露出些許難以接受的神情。
據知情人士透露,對于判決結果,黃光裕是有心理準備的。在宣判前,黃光裕進行了一番估算,也在心里設定了最好、最差、一般三種結果,不幸的是,當天宣判的結果正是他估算的最差的結果。
5月28日黃光裕、杜鵑以及許鐘民先后提請上訴。黃光裕上訴認為,他對內幕交易罪和非法經營罪兩項罪名的定性存在異議,黃光裕持無罪意見。在行賄罪中,關于一審法院認定的鵬潤公司的行賄,黃光裕不予認可。對于內幕交易罪,黃光裕認為他即使有罪,量刑也過重,罰金同樣過重,此罪法院一審判決黃光裕有期徒刑9年,罰金6億元。
其實,據相關知情人士透露,黃光裕上訴請求改判的機會很小。用這位知情人士的話說:“這只是為表明一種態度。”
事發正源
轉移大筆資金、股票異常波動
回首黃光裕案,民眾一直在推測黃光裕到底因何案發。對此,坊間有幾種不同版本的傳聞。有人說是得罪了高官,也有人稱是有神秘女人舉報了他。
記者采訪了了解此案偵辦經過的知情人士,他說,2008年黃光裕“出事”是因為兩個原因,一個是出事前,他向深圳一些賬戶轉移大筆資金去還賭債,僅2007年9—11月期間,黃光裕就將幾億元人民幣匯入深圳的某些賬戶,通過地下錢莊歸還賭債。據黃光裕自己交代,“自2006年至2008年,總共動用了大約人民幣10億元通過地下錢莊換匯并在香港接收港幣。”他這一行為引起了銀監會的高度關注,黃光裕的一舉一動開始被納入法律調查的視線。
就在銀監會私下調查黃光裕的時候,2008年證監會也發現了他的問題。當時,中關村股票異常波動,該年的4月28日,證監會開始調查中關村股票,發現黃光裕用自己操縱的幾個賬戶自買自賣中關村股票,證監會開始懷疑黃光裕操縱證券市場。
當證據基本核實完畢后,銀監會和證監會要求公安機關逮捕黃光裕。之后,相關人員也接連被逮捕。被捕之后,黃光裕主動交待了行賄等事實,希望寬大處理。
這之后,相關涉案人員陸續落馬。
落馬高官
到底與黃光裕有無牽連?
“對舉報幾個貪官,對于黃光裕沒有壞處,按照法律規定,單位行賄罪最多也就判5年,多舉報還會有助于黃光裕減刑。”一位知情人說。
從目前的判決書來看,黃光裕案并未發現很多高官牽涉其中,最終被起訴的也就公安、國稅系統中的幾名中下級官員。這的確有點讓人出乎意料。
黃光裕因涉嫌經濟問題于2008年被捕。其后,時任公安部部長助理鄭少東,時任廣東政協主席陳紹基,時任浙江省紀委書記王華元,時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黃松有,時任深圳市市長許宗衡等一大批部局級領導落馬,都被傳與黃光裕案有關,一時間,大江南北多少官員下馬被爆“涉黃”。
鄭少東、陳紹基、王華元、許宗衡都曾是廣東官員。黃松有案已于今年初審結,黃松有以貪污、受賄510余萬元被判處無期徒刑,并未涉及傳說中的與黃光裕案有牽連,也未涉及中誠廣場執行案。
至于鄭少東,他在黃光裕被抓后,還在全國公安機關經偵系統執法工作電視電話會議上,公開提出對企業高管“慎用拘留、逮捕措施”的要求,輿論普遍猜測是為黃光裕辯護的。坊間還有傳聞,說鄭少東曾為黃光裕妻子杜鵑通風報信,幫助其外逃。
另一名被坊間確信與黃光裕牽連最廣的便是商務部條法司原副司長郭京毅。2010年5月20日,北京市二中院宣判郭京毅受賄數額總計價值人民幣845萬余元,以受賄罪判處其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在檢方指控郭京毅的四宗罪中,確有檢方認定:2004年至2007年間,郭京毅為國美電器公司在股權變更、反壟斷審查等事項上提供幫助,收受該公司分兩次給予的人民幣110萬元,但在黃光裕案中并未據此對黃光裕做出處罰。
這些高官到底與黃光裕案有沒有牽連?至今不清。
記者采訪了參與辦理此案的知情人士,他表示黃光裕案全部卷宗中都沒有涉及以上高官的內容。具體原因,他也不清楚。
也許他們根本就與黃光裕案無關,只是時間上正好與黃光裕被捕成先后關系,他們到底是否涉黃光裕案,至今還是一個謎。
回應“自殺”
“我的命就這么不值錢嗎?”
去年初,不少媒體爆出了“黃光裕自殺未遂”的傳聞。當時的消息稱,“因經濟問題正接受調查的國美電器前主席、中國前首富黃光裕因不堪壓力,日前在北京的看守所內企圖割腕自殺,幸虧被看守所警員發現,得到及時搶救,目前已康復。”一時間,“黃光裕輕生”“黃光裕受高層壓力被迫自殺”“黃光裕自殺黑幕重重”的說法鋪天蓋地。
當時有媒體分析說,黃光裕自殺的原因是“他不斷爆料,供出與己相關的官商界人物,而隨著一些高官政要被調查或拘捕,黃自感罪孽深重,不但難逃法網,今后亦無顏重出江湖,因而萌生死意。”
此事的喧囂已經過了一年,關于“自殺門”,記者采訪了權威知情人。他表示,黃光裕從沒有自殺過,而且,當黃光裕被問及自殺事件時還微笑地說:“我的命就這么不值錢嗎?”
據了解他的人說,黃光裕是聰明人。對于他來講,最優的選擇就是減少刑罰、盡量防止資產被過多查沒,以求服刑之后東山再起。因此,自殺對于精明的黃光裕來說,基本上是不可能的選擇。
法外探秘
黃光裕知道內幕為何卻賠錢?
2007年4月27日,黃光裕計劃將鵬泰公司持有的北京中關村開發建設有限公司48%的股份,置換中關村上市公司持有的啟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33%的股份。同年6月27日,黃光裕正式簽訂股權置換、債務重組的協議,同時對外公告。消息公布后中關村上市公司的股票一般會大幅上漲。
在這一信息公告前,黃光裕借用6個他人身份證,開立個人股票賬戶。以這些賬戶在2007年4月27日—6月27日間,購入中關村股票976萬余股。到了同年6月28日該信息公告日時,6個股票賬戶的賬面收益額為348萬余元。但是他沒有賣。
不僅如此,黃光裕還在利好消息正式發布前,以低于買價的價格賣出97萬余股,虧損40萬余元;在信息公布之后,又以低價賣出13萬余股,虧損56萬余元,高價賣出508萬余股,盈利211萬余元;剩余的357萬余股一直到他“出事”都沒有賣。
2007年8月12日,黃光裕簽署對鵬潤地產全部股權進行重組上市的文件。當年9月28日,包括黃光裕在內的鵬潤控股公司董事會和管理層決定借殼中關村上市。
而該年7—8月份,黃光裕讓79人用身份證開立相關個人股票賬戶,并用這些賬戶在8月13日—9月28日間購入中關村股票1.04億余股,至2008年5月7日該信息公告日時,上述股票賬戶的賬面收益額為人民幣3.06億余元。
與之前一樣,黃光裕還是出手了部分股票。在8月13日—9月28日期間,黃光裕以低價賣出80余萬股,虧損120萬余元;高價賣出4194萬余股,盈利8221萬余元;剩余的6132萬余股一直持有到他“出事”。
公訴人指控,黃光裕此舉造成非法盈利,構成內幕交易罪。
辯護律師認為,黃光裕買入股票目的在于長期持有,非為了短線炒作獲利。他沒有利用內幕信息,因此不構成內幕交易罪。
(南方日報 記者 趙楊 戎明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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