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出臺促進消費意見 支持零售企業促銷 | |||
2009-2-15 11:52:30 評0 我要評論 | |||
五是要完善服務,強化消費帶動效應。要求各地積極支持展覽會主辦和承辦單位,加強會展環境建設,進一步完善展會配套服務。吸引更多的國內知名展會公司和會務公司,參與提供場館布置、展臺搭建、展臺設計、資訊分析等專業服務,繼續完善翻譯、金融、法律及物流等各項相關服務,帶動會展服務消費。要努力做好展會外圍的配套服務,優化餐飲、住宿、零售等網點布局,服務會展,適時集中舉辦配套服務促進活動,增強對交通、商業、餐飲、美容和洗浴等行業的消費帶動效應。 六是要創新手段,強化消費擴展效應。鼓勵探索利用網絡平臺舉辦網上展覽會,將網上展覽交易與展會現場實物展覽交易相互補充,延伸展覽會覆蓋領域和時效,擴展會展消費。各地要引導會展承辦單位密切與金融部門合作,積極運用信貸支持方式,為采購商提供便利的信貸服務,擴大汽車、住房、耐用消費品、醫療器械等展會的成交規模。 七是規范秩序,優化會展消費環境。要求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要加強會展業管理,進一步理順展館、展會和參展企業之間的關系,會同有關部門積極協調解決辦展過程中出現的實際困難和問題。要加強展覽會的知識產權及安全管理,制定周密的安保方案和應急預案,確保有關展會規范有序,取得實效。有條件的地方應盡早出臺有關標準與管理辦法,依法依規加強行業引導和管理,規范會展業秩序,積極推動成立地方會展行業協會,加強行業自律。 八是轉變職能,做好會展引導與服務工作。要求各地組織實施好行業數據統計和信息發布工作,及時了解會展業規模及結構變化,為科學制定發展政策、引導行業科學發展提供依據,做好服務;要進一步推動有關協會及會展企業,加強與高等院校、研究機構的溝通與合作,通過多種形式加大人才教育、培養力度。積極鼓勵、支持大專院校、各類培訓機構加強會展策劃、展館設計、會展項目管理、會展服務管理、投融資、電子商務等方面專業人才的培養,促進會展業持續健康發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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