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西安市一小區業主,因為收費的問題與物業公司產生分歧,無法達成一致,業主們便把小區門前的城市道路堵了起來,造成這里的交通癱瘓,給社會,給市民帶來的影響是無法估算的,過往的車輛不得不掉頭繞行,耽誤時間,消耗資源。讓人不能理解的是,因為自己與物業公司之間的事,為什么要堵公共道路,為何要危害社會秩序,影響他人的正常生活?
因為自己的利益和要求沒能得到滿足,動不動就堵城市的道路,拿此來渲泄自己的憤懣,以督促有關部門解決問題。這種過激的行為,是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違法行為,是遭人反感的,是讓人唾棄的,影響了整個社會的安寧,相信,所有人都不愿意看到。因為個人的私利,造成道路無法正常通行,他人上班遲到,事情被耽誤,耗費人力、物力、財力,此做法令人深惡痛絕。
只因自己的利益,就去妨礙他人生活,造成社會秩序混亂,實屬不該,我們完全可以通過正常渠道反映自己的問題。中央提出的科學發展觀,以人為本,已實踐在我們的工作生活中,政府重視群眾的呼聲,積極為群眾排憂解難,人們已深有感觸。根本無需動不動就采取這種過激的舉動,這樣做,不僅不助于問題的解決,甚至使問題激化,使問題更加復雜。
多些理解和支持,共同來維護城市的安定團結,建設和諧美好家園,是我們每位市民應盡的責任和義務,建設好這個大家庭,也是我們共同的愿望,我們應該珍惜才是。堵路,堵了城市交通,堵了其他人的心,同樣堵了自己的心,真是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