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八月我門店完成銷售指標128.3%,環比完成165.49%;在本公司23家門店中指標完成率排名第一。用了五個月的時間拿到了第一,有努力更有運氣的成分。
回顧8月這一個月來的工作;我做了如下工作:
1、帶領公司分給我門店的暑期工盡快適應門店工作。
2、先后做了兩筆團購,團購中有波折我都盡力挽回,終于促成了這兩筆團購。
3、對臨期商品進行登記上報,在公司的政策下展開臨期商品買一送一等促銷活動。
4、在新的區域督導指導下大幅度調整了商品陳列擺設。
5、參加了公司舉辦的陳列比賽演講,進入復賽拿到第六名;前三名有獎,雖然沒有得獎(主要是我演講能力太差了)但是我做的陳列ppt被公認為是所有參賽者中最棒的。
6、自己買了驅鼠器解決了門店鼠患問題,商品不再被老鼠咬壞。
7、轉正申請得到了通過,提前一個月獲得轉正。
8、為公司拉到一筆空余面積倉庫租借業務(放羊毛衫),卻因領導擔心租借給做倉庫萬一失火而被拒絕。
今年八月我的努力終于獲得了回報,獲得指標完成度第一僅僅是個開始;但是剛開始就結束了。因為8月底我和總監還是因為招員工的事情發生了嚴重的分歧,我在《零售人的委屈——我盡量讓我的員工不受到工作上的委屈》第3點招聘那個員工那件事情還是惹怒了總監,要對我進行降薪處罰。我認為處罰過重,我不予接受;和公司發生了爭執。
爭執前總監助理和營運部經理都在QQ上對我進行了勸說,希望我接受降薪處罰;只要表現好三個月內會給我升回原來合同上約定的工資。但是我有我的原則,我真的工作沒做好,我可以接受降薪。但是因為招聘員工的事情,先錯的不罰(人事部招不到人,或者招來有睡覺癥的或不識字的或混日子的),后錯的重罰我不能接受(我到底有什么錯,我沒資格招人?你有資格招人的人倒是招個正常的員工來啊!唯一就是溝通上的錯誤我承認;總監事后問我,有在事前和他說那兩個員工是我招的我選出來的我要嗎?的確沒有說過)。早在我向總監要我自己招的人時總監已經對我有降薪的念頭了,我認為總監的心胸氣量太小了;公司各門店店長混日子的多做事的少;我不想混日子,我想好好做;公司不讓我好好做我可以走。
爭執后,總監助理說我沒有抗壓能力,大丈夫能屈能伸,降薪了更要好好做證明自己。而我認為以德報怨何以報德。說來可笑人事部還犯過很多錯,比如說誤把店長的轉正當作員工的轉正,讓店長拿了員工的工資,沒法補回來總監就幫這位店長漲薪以彌補之前的損失。可笑啊!人事部混日子發生的失誤及招來的員工給公司帶來了多少損失啊,可是人事部一點事情都沒有甚至都沒有一點愧疚心里。而我卻要接受一個莫須有的罪名與處罰。所以雖然我得到內部消息一個月就幫我恢復原來工資,我還是決定走;我丟得起人但是不能在無能的人事部和其它無能的領導那里丟人。
羈鳥戀舊林,池魚思故淵;剛和這公司建立了一些感情就要走人,只有一絲與同事的不舍及為公司投資人不值——企非亡企之企,領導皆亡企之領導。
離開之后我現在在一個2000平方米的賣場做店長,新的舞臺、困難重重、繼續努力、因我而變;至少我作為店長我最有機會改善這家店的狀況;我是真正的零售人。
后記:《小店長月報》就此結束了,但是我將繼續開啟我的零售生涯;2000平方米有些接近大賣場的面積了。希望大家關注我,支持我。
我的零售記憶- 該帖于 2013-9-20 9:06:00 被修改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