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做“親生”的養依然出精彩
在經營的活動中,代銷是一種合作方式,代銷對我們有利的一面是不言而喻的,送貨上門,又不要現錢,省時、省力、不占資金。這么多年,我代銷了不少的產品,從中獲益頗豐。
代銷中存有一些欺詐和圈套,如果我們規范與其合作的關系,做到責權利分明,把代銷產品當“親生”的去經營,會給我們帶來不錯的收益。首先,要看它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機構代碼證以及所代銷產品的檢驗報告,還有,讓其公司或者單位開據授權書,點名道姓地標明代銷商店的店名,再與之簽訂代銷合同,這樣做,一是市場需要的規范行為,確保產品的合法性,經得起管理部門的檢查,一旦產品出現了問題,可以追究其責任,不至于因產品問題我們被卷入其中。在日常的經營活動中,在向顧客推介所代銷的產品時,“待遇”與我們所經營的其它商品一樣不分伯仲。很多時候,這些代銷商品很容易被忽視,忽視的原因,是因為我們沒有在此壓資金,銷不出去不會給我們帶來損失,其實,這是不對的,進了我們的店鋪就是我們的“孩子”,不存在親與疏。代銷關系就跟人與人的關系一樣,從陌生到熟悉,到深入的了解,最終成為朋友。
七八年前,來自山東淄博的一家婦女用品公司找到我們,希望我們代銷其產品,經過幾天的了解,查看產品檢驗報告以及公司的一些資質,我們接受了代銷。經過幾年的市場博弈,該產品的銷售有了長足的業績,后來,該公司在我們這里成立了銷售公司,對銷售網點進行了整合,其產品只針對大型的超市和大型的商場,收回了小型商店的代銷權。這種做法,在市場中是司空見慣的,一些外地的產品,在進入一個陌生地域時,要尋找一塊“試驗田”進行嘗試驗證,待有了一定的市場份額和銷售業績,為了更好地做好銷售,擴大市場空間,便于有效的管理,便收回經營權,由自己經營銷售。雖然如此,我們所代銷的這家婦女衛生產品,沒有因他們經營的調整而收回我們的代銷權,對我們仍然實行代銷。究其原因,是經過多年的合作,我們之間有了深厚的感情基礎,充滿信任,難以割舍。
- 該帖于 2014-1-4 12:32:00 被修改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