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中,一旦上級領導認定“你從一開始就沒安好心”或者“別以為我不知道你在打什么主意”,這種“逼反”效應就已經開始發酵。
漢初韓信被殺的故事為人們所熟知,關于他是否真要謀反,學界卻一直有爭論。不管真相如何,淮陰侯韓信以謀反之罪被呂后用計殺死在長樂宮,則是千真萬確的事實。如果從組織與管理角度反思韓信是否謀反,為何謀反,倒不失為一個有價值的案例。
對韓信在楚漢相爭中的重要作用,人們都清楚。當韓信擁有重兵之時,如果謀反易如反掌。
第一次,是劉邦在滎陽與項羽苦戰之時,韓信掃平趙、燕、齊之地,已成一方諸侯之勢。于是,他請求劉邦委任他為假(代|理)齊王。劉邦極為不滿,但在張良、陳平的提醒下,稱“大丈夫定諸侯,即為真王耳,何以假為!”直接冊立韓信為正式齊王。項羽的說客武涉為韓信分析當時的形勢道:“足下右投則漢王勝,左投則項王勝”,建議韓信擁兵自立,形成三分天下之勢。而韓信感于劉邦“解衣衣我,推食食我,言聽計從”之恩,拒絕了武涉的提議,全力支持劉邦。
第二次與第一次基本同步,是齊人蒯通以相士角色策動韓信自立,理由與武涉完全一樣,也是“足下為漢則漢勝,為楚則楚勝”,稍有不同者是蒯通建議由韓信自己來建立最高政權,令“天下之君王相率而朝于齊”。但韓信同樣不忍背漢,史載此時的韓信“自以為功多,漢終不奪我齊”。
第三次,是在垓下滅了項羽之后。劉邦改封韓信為楚王,“漢終不奪我齊”的一廂情愿,變成勝利后即刻就奪走了齊的冷酷現實。這時韓信依然擁有謀反的實力卻沒有反,很有可能他覺得楚王也是王,“待遇不變”,更有可能他認為服從和示好可以解除劉邦對自己的戒備。
第四次,是在劉邦巡游云夢之際明顯表現出對韓信的敵意。此時韓信如果造|反,仍有一定實力。但他猶豫了,而且殺了項羽亡將鐘離眛以表忠誠。沒想到劉邦卻以謀反罪把他抓起來,使他說出了兔死狗烹、鳥盡弓藏的名言。但這次謀反的證據實在不足,劉邦雖然無賴,也多少有點不忍之心,于是赦免了韓信,把他降級為淮陰侯。
最后一次是陳豨謀反,劉邦親征,史書言之鑿鑿稱韓信與陳豨勾結,呂后用蕭何之計殺了韓信。
韓信謀反的指控是否靠得住,得由歷史學家去考證。即便韓信最終謀反是真,作為管理者,我們更關心的是,韓信是如何一步步走上不歸路的?當代公司運行中,總會遇到高管團隊的變化和調整,甚至會有內訌和分裂,企業怎樣才能避免掉進高管“叛變”的陷阱?
學管理的都知道皮革馬里翁效應,這一效應最簡單的表述就是“你希望什么,就得到什么”。人們一般從積極意義上理解它。但韓信的案例告訴我們,皮革馬里翁效還可以表述為“你恐懼什么,偏偏就會遇到什么”。劉邦最擔心的是韓信謀反,這種擔心會導致他“無中生有”,即便韓信沒有謀反,也會按照他將要謀反來對待。在這種心理支配下,對方越表示沒有二心,上級就越懷疑他是偽裝。韓信殺了鐘離眛并不能取信于劉邦的原因,就在于你既然忠心耿耿為何先前要窩藏該人。現在我要收拾你,你才殺了鐘離眛,說好點是你不打自招,說不好點是你用心更深,橫豎都是你靠不住的鐵證。現實管理中,高層的成見一旦形成,下面不論做什么都會“驗證”這個成見。以韓信為例,即便他做得更多,劉邦找不到他追隨漢王以來的破綻,也有可能認為他從一開始投奔漢王時就是項羽派來的奸細。在公司高層的內訌中,一旦認定“你從一開始就沒安好心”或者“別以為我不知道你在打什么主意”,這種“逼反”效應就已經開始發酵。
上級一旦對下級起疑,下級就有可能洗不清。劉邦除了懷疑韓信,還曾懷疑過蕭何,只有張良以辟谷修道的方式避開了這種懷疑。當蕭何奏請開放上林苑讓無地農民墾種時,劉邦就把蕭何關進大牢,理由是蕭何“自媚于民”,收買人心,只是在王衛尉的質問下才放了蕭何。有些不明就里的學者,贊揚蕭何強買百姓田宅的自污行為,認為這可以解除劉邦的疑心,其論誤矣。劉邦之所以放了蕭何一馬,關鍵是蕭何始終沒有插手軍務,在軍|隊中沒有任何影響。假若蕭何是軍功起家,那怕有十個王衛尉為蕭何鳴屈也無濟于事。至于秦時王翦請求“美田宅園池”以去秦王之疑的舉措能夠奏效,關鍵在于當時秦王正在用人之際,且王翦的田宅來自秦王恩賜。如果王翦是自買田宅,恐怕適得其反。所以,如何跳出謀反陷阱,前提是君主要給出不是陷阱的生路,而不在于被猜忌者的表白自保。在這方面,做得最好的就是宋太祖“杯酒釋兵權”,但這種案例太少,而韓信式案例則屢見不鮮。
韓信謀反有一個很有意思的現象,在他最有實力謀反時,他最不想謀反,反過來,隨著一次次地實力削弱,他的離心傾向越來越強烈。如果從決策形成機制看,陷身于利害沖突漩渦中的權衡和選擇,反叛者并不是在自身力量最有利時發難,而往往是在自身已經陷入絕境時的孤注一擲。是否擲出最后的籌碼,不在于你有多少本錢,而在于是否陷入絕境的自我判斷。由此再進一步推論,中國古代的兵法十分看重“窮寇勿追”,圍困也要網開一面,目的就在于不要使敵手陷于絕境。那么,在內訌中,如何把握“留余地”和“給出路”的分寸,就是至關重要的判斷。而建立“商人式分手”的契約(那怕僅僅有分家式的模糊默認),則是杜絕反叛、走上正常組織分化的制度保證。
由此可見,促成韓信式謀反的條件有二:一是上司對下屬的失控恐懼;二是下屬對自己的絕境恐懼。上下雙方對這種恐懼的判斷,心理因素要占主導地位,往往是一種腎上腺素作用的表現,并非深思熟慮的理性判斷,即便有理性權衡也不起決定作用。這種決策,是不能用數理方法求解的。
推而廣之,有許多具體管理舉措,如果從“恐懼”角度考察,就可以更清楚地看到其要害所在。例如,某些績效考核的方法,究竟是出于激勵員工的愿望,還是出于防范員工偷懶的擔憂,或者在激勵和擔憂中各占多大比重,就值得重新思考。即便是最富有建設性的戰略設計,究竟是出于事業發展,還是出于對威脅的恐懼,也需要認真掂量。
2015-12-04 00:58被設為精華,積分加20,金幣加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