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微信2012年推出朋友圈功能以來,原本基于點對點的微信即時溝通功能,從此延伸到了一對多的社交網絡平臺,使得用戶可以實現對個人、對社交圈子的綜合使用方式。之后,朋友圈社交成為不可逆轉的新社交生態,一些借助人際關系傳播的商業需求行為也如同雨后春筍般出現,其中最為典型的當屬“微商”現象。
微商其實是繼電商之后最新興起的一種網絡商業模式,其以微信、微博、微商城(微店)為載體,以移動智能終端為硬件基礎,借助SNS關系開展產品及服務的營銷。微商經營的產品主要是一些利潤較高的快消品,以分銷、代購為主,微商從業者具備嚴格的等級和收益劃分,且一般市場定價制度比較嚴格。
但微信的商業化運用,特別是怎樣進入電商,各種文章論述討論甚多,反倒騰訊自己似乎不著急,除了微支付環節有些動作外,用微信拉生意買東西,至今沒有實質性的進展,僅有那么幾百家公眾賬號或銀行界面的商家植入,也做得零零碎碎,大有一副皇上不急太監急的樣子。
而同樣是C2C平臺,淘寶卻是做得有模有樣的,而且淘寶的實際交易額也遠遠高于微商,但微商的傳播速度也是很驚人的,兩者各有千秋吧!
因為專注,所以專業
淘寶從2003年成立至今,已經積累了近5億的注冊用戶數,每天有超過6000萬的固定訪客,同時每天的在線商品數已經超過了8億件,平均每分鐘售出4.8萬件商品。
這樣龐大的交易額,并不是一下子就可以達到的,冰凍三尺深,非一日之寒,說的就是這個道理,而且淘寶在起初運營的時候就定義在網購零售平臺,所以專業度自然就要比微商高。
而微商是近幾年才流行出來的一種商業模式,一來在時間沉淀上就遠不如淘寶,二來微商是基于社交網絡平臺,本身就不專業。
售后保障:中介是關鍵
無論是網購還是傳統零售,都要對自己賣出的產品負責任,大到一個企業小到小街小販,永遠都要奉行:客戶就是上帝!
微商恰恰就是缺少這種能給消費者信賴的保障,一來消費者的商業信息都是來源于朋友圈,不是朋友介紹就是在微信群里自己加好友,將微信好友變成自己的傳播平臺,這種介于聊天工具認識的客戶,如果沒有一個可靠的平臺做中介,誰都不會輕易的將錢打給他。二來產品如果自己不滿意,退換貨也很麻煩,說不認識,偶爾還聊幾句天,說認識,其實連長什么樣也不知道,產品如果有點小瑕疵,在退與不退之間很難取舍,退了的話,有傷情面,不退的話自己花錢買了個有毛病的東西,心里不高興。
而淘寶就不一樣了,消費者在購買東西時有淘寶這個平臺做中介,不會擔心賣家收款不發貨,也不會有退換貨的情感糾葛。
流量是商家的重中之重
這是一個“信息過剩”的時代,也是一個“注意力稀缺”的時代,如何在“無限的信息”中提取“有限的注意力”是注意力時代的核心命題。
無論是淘寶還是微商,流量是所有商業模式得以改進的基礎,缺乏流量基礎則一切無從談起。
而不同的是淘寶是消費者來找商家,微商是商家找消費者,這種被動的局面勢必在流量獲取上存在著差距,當你的流量做上去的時候,就意味著你有了足夠的用戶關注度,就像亞馬遜,京東一樣,做了好多年電商都不賺錢,都是在花錢砸流量。而當其流量真的到一定規模的時候,也就意味著其足夠龐大了,年銷售規模達到幾百億元的時候,就獲得了更大與資本博弈的籌碼,也就有能力去獲取更多的社會資源。
在注意力經濟時代,先把流量做上去,才有機會思考后面的問題,否則連生存的機會都沒有。
方便快捷才能更深得人心
微商最大的好處在于沉淀用戶,實現分散的線上線下流量完全聚合。事實上,微信的原點是社交而非營銷工具,這就決定了微商比傳統電商更能精準找到用戶群和互聯大數據,從而大幅提升企業服務和訂單量。
微商在短短幾年時間,能迅速得到推廣,原因正是因為手機移動平臺的便利性和低使用門檻的特性:照片拍攝,上傳,簡單兩行字的描述不用特意花太多功夫。人們覺得用微信方便快捷,從起初的發表朋友圈,隨便拍個照片,發表一下自己的看法和心情,到如今的商品展示,雖然只是將自己的產品拍成照片發到朋友圈,也正是這種簡單粗暴的廣告效應,更能直接的起到廣告效應。
而淘寶則需要排版,修復照片,操作起來比較麻煩。
例如,身邊的朋友有曬朋友圈的,隨手看到也是朋友圈,聊的微信,你有見過身邊的人都在聊阿里旺旺嗎?
不管是淘寶還是微商,未來爭奪的都是移動電商的市場,本來微信有流量用戶黏性,淘寶有商品有成熟的購物流,是一件兩全其美的互補。只可惜阿里一心想著自己的那塊地盤,找一個借口封鎖了微信端的導引接口,而騰訊的電商平臺又一直不見起色,。只好大家都那么半空中吊著,一直不能形成繁榮的生態鏈。而阿里也曾經試圖自我塑造,弄了一個來往,不出半年就無果而終了。
由于阿里和騰訊的惡戰,移動端的電商運用在客觀上大大的被延緩了。如果兩者之間能揚長避短,勢必會對移動電商的發展起到很大的作用。
(微信公眾號:longgfei)
- 該帖于 2015/12/28 8:56:00 被修改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