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與目標,是兩個常用的管理工具。管理者通過設定標準或目標,來約束或引導團隊的努力方向。從量化管理的角度,我說標準是60分,目標是100分。
實戰中,標準與目標容易被混淆,管理者常常會將標準定在100分,又或者將目標定位為60分:前者是將標準人為拔高,后者則是將目標達成當做必然。
將標準人為拔高的結果是:人們付出努力卻很難達到,久而久之也就不愿意去執行標準,因為它不具備操作性,總是很難做到。將目標定位為必然達成的結果則是:當目標未能達成時,便否定為實現目標所付出的一切有價值的努力。
員工對100分標準往往持否定態度,因為太苛刻,令人無法遵守。同樣,將目標定位為60分而必須達成的想法,則是以成果來判斷過程表現,容易挫傷為過程價值付出努力的員工工作積極性。
標準與目標有著明顯的區分特征:標準是確定的;目標作為一種預期,存在不確定性。放松對確定性的管控,那是管理上的“犯罪”;追逐不確定的預期而又認為志在必得,多少也有些一廂情愿。確定的標準既然以60分(及格)為限,那自然可以做到唯結果是問;追逐的目標既然存在較大的不確定性,那么,注重結果的同時也關注過程的價值,也自然是最為客觀、合理的評判方法。
應用于績效管理,對于60分標準的達成與否,可以以適度的負激勵來鞭策令其遵守;而對于100分目標的達成與否,則可以用富有彈性的正激勵來驅動令其達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