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當便利店開業時,幾乎所有的店鋪都會計劃實施“OPEN SALE”的開業促銷活動。一般飯團、三明治、日用品等部分商品會成為主要的促銷對象。在此,如果只是在成本管理上作單一的降價處理的話,不僅店鋪就連便利店總部也會受到利益減少的影響。減少利益肯定行不通,介此會以促銷費為名目,尋求品牌商獲得資金的贊助。
大多數情況下,成本率是按照最低的銷售成本進行計算的。比如,銷售價格為100日元的商品,成本為70日元(成本率為70%),毛利就是30日元。在促銷時降價20日元,以80日元銷售,毛利就是10日元。由于加盟店鋪與總部之間存在毛利分配的關系,店鋪為了保證毛利率不得不向品牌商再次請求援助,把成本設定至56日元才能保證雙方的最低利潤。
另外,庫存商品被退回品牌商的案例也屬于家常便飯。尤其是新開業的店鋪,在開業促銷期間會導入大量新商品。作為品牌商當然是希望店鋪更多地訂貨,但是新商品能不能獲得大賣就不知道了。相反作為店鋪,如果訂貨太多會造成庫存積壓,所以在非必要的情況下不會大量采購商品的。像這樣的情況下該怎么處理,品牌商都會事先與店鋪達成退貨協議。
商品賣不完也能退貨,于是店鋪就無需顧慮可以大量訂貨了。商品的銷售數量得到了上升,銷售記錄就會成為今后訂貨的依據。由于新店鋪沒有銷售記錄,為了最大限度的保證銷售額,店鋪從開業時就會大量訂貨。即使訂貨過多而造成的退貨處理也就自然地成為了最佳對策。那么,庫存商品的貨款由誰來承擔呢?
庫存商品的部分貨款理所當然都會由店鋪承擔。一般成本為70日元的商品,促銷就能以56日元銷售嗎?如果是爆發式的暢銷商品或許有可能,但絕不會因為一家店鋪的開業促銷會產生如此大的影響力。新商品的銷售業績尚佳,今后的訂貨數還能值得期待。但是,像飯團、便當等日常商品的降價促銷就沒那么容易操作了。
最后,在促銷活動期間總部會向店鋪發放各類新商品的宣傳用廣告海報。廣告的設計、排版都做的非常精美,只可惜從頭到尾都能讀完的顧客卻不多。店鋪里,每周都會有數百種新商品被擺放上貨架,把所有的商品信息都能理解的余暇也不多。店鋪經營多年的老手更不會認為期間限定的促銷商品就一定會獲得好賣,廣告海報就這樣被扔進了垃圾桶。那么,這筆廣告制作費由誰來承擔呢?一般是品牌商提供的協助資金,但也不排除部分由店鋪承擔的。
便利店擁有各行各界的各類品牌商合作。總之,對于店鋪和總部來說“Win-Win”的關系尤其重要,便利店總是以“雙贏”的模式運營著的。
【編譯:蓋瑞】
2016-10-17 09:38被設為精華,積分加20,金幣加4- 該帖于 2016/10/16 12:31:00 被修改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