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密沃爾瑪安防
來源:
聯商網
2009-10-12 11:48
超市員工毆打消費者不是稀罕事,但是像沃爾瑪這樣追到消費者家門口,大庭廣眾之下將消費者毆打致死的還不多見,很顯然,沃爾瑪的安防工作出了大問題。
毆打余小春的主要人物劉工、喻奇隸屬于沃爾瑪資產保護部,這個由防損部化身而來的部門正是沃爾瑪安防問題的根源。如果不是余小春的死亡,估計該部門還將作為沃爾瑪成功運作的功臣被其他超市頂禮膜拜。
從最初的“防損”轉變到現在的“資產保護”,沃爾瑪的防損工作變得更加積極和主動——不僅僅是在出現了損耗之后被動地去防止損耗,更多的工作形式是密切關注公司的每一個變化,評估潛在的機會點,進而在損耗出現之前就防止損耗的產生,從而做到更好地保護資產。
就是這個轉變,一度讓沃爾瑪引以為榮,今天細細讀來,似乎字字句句都在為余小春的死亡做鋪墊。
禍起“內保”
深圳一家保安公司承擔了國內部分沃爾瑪的外保工作,該公司負責人李陽(化名)告訴《法人》記者,目前沃爾瑪保安分兩種:一種是負責賣場外圍的保安工作,這種保安由正規的保安公司提供,主要負責消費者購物前后使用停車場和購物車的保管;第二種是內保,屬于沃爾瑪的正式員工,由超市自己聘請,負責超市內部的安保工作,主要是防止公司財產損失。
目前國內大部分零售商場都采用沃爾瑪這種內外保兼用的模式,但是他們并不將自己的內保稱為保安員,而是稱為防損員,隸屬于防損部。李陽解釋,這是因為按照國家規定,成立內部保安組織要報當地公安機關審核批準,超市將實際上擔當保安作用的保安員稱為防損員就是為了規避這個限制。
劉工、喻奇實際上就是沃爾瑪的內保,對于大部分因懷疑消費者偷竊而引起的超市“保安”打人事件,更多的是與內保有關。根據為多家大型超市提供外保服務的經驗,李陽認為,內保更容易出現毆打消費者的沖動與內保自身的三個特點有關系:
首先,實際上發揮保安職能的防損員,在招聘上沒有像正規保安員那樣進行政治審查,正規保安公司的保安員資料是與公安機關聯網的,通過與公安網進行比對,如果發現這個應聘者有違法犯罪前科,保安公司是堅決不予錄用的。而防損員只要符合超市自己制定的一套要求就可以了。
其次,防損員沒有經過專業的保安員培訓,他們接受的培訓更多的是商場管理過程中的防損防盜知識,對法律法規的學習是很少的,而正規保安員,除了專業知識外,更重要的還是學習法律方面的知識。
最后,也是最關鍵的一點,防損員的收入與防損效果緊密相連,每個月盤點之后,一旦發現少了貨物,防損員要對此承擔直接責任,在利益的驅動下,防損員極有可能采取一些極端的行為,置國家的法律法規于不顧。
對沃爾瑪來說,它的防損部已經升級為資產保護部,直接向總部資產保護部匯報工作。與防損部時期相比,資產保護部的權力變大了,保護的范圍也擴大到無形資產和有形資產兩種,最大的不同還是防損工作變得具有進攻性,不是被動地等待損耗的出現,而是主動出擊將損耗扼殺在萌芽之中。
這個轉變確實讓沃爾瑪的防損工作更富有成效,但同時也埋下了更大的安全隱患。因為上述三個問題仍然沒有解決,而資產保護員手中的權力卻更大了,這只能讓他們變得更加肆無忌憚。
外保是救贖嗎
不能說外保沒有一點問題,但是《法人》記者經過統計發現,近年來屢見報端的超市保安毆打消費者案例中的內保比例明顯高于外保。當然這與大部分外保提供的是外圍服務,尚沒有介入防損這一塊有一定關系,但是對于內保存在的三個先天缺陷,在外保那里并不存在。
首先,與防損員相比,外保經過正規審核和專業培訓;其次,外保在超市面前有說“不”的權利,保安公司在承接客戶前,會與客戶結合法律法規和雙方的規章制度就保安的職責制定具體的方案,比如對于超市中發現的有盜竊嫌疑的消費者,保安只能在有足夠證據的情況下,向當地派出所舉報,協助他們開展工作。如果超市私自命令保安對消費者實施限制人身自由,侵犯人身權利的行為,保安可以嚴詞拒絕。
最重要的是,外保的工資由保安公司發放,和防損效果不掛鉤,缺少與消費者發生過激沖突的利益驅動。但是問題也隨之而來,沒有利益的激勵,怎么保證外保在防損崗位上盡職盡責?李陽告訴《法人》記者,這個問題不難解決,很多正規的保安公司都為保安上了保安責任險,如果是保安失職給超市造成的損失,最終會由保險公司進行賠償。
李陽向《法人》記者透露,沃爾瑪分管安全工作的總裁正在與他們洽談,打算將廣東省范圍內的所有沃爾瑪商場的安全保衛工作交給深圳中安保做,但是雙方在很多方面還沒有達成一致。
在如何為沃爾瑪提供更優質的保安服務這個問題上,李陽公司的設想是:沃爾瑪只掌握自己的核心,有關安全服務問題都由他們一攬子承包,他們通過技防、人防等多種手段來保障沃爾瑪的安全,但是沃爾瑪要放權,用什么樣的設備、派多少人都由保安公司決定。同時他們還向沃爾瑪作出承諾:確實是因保安員失職造成的經濟損失,他們予以賠償。
沃爾瑪對李陽公司保這個設想有一定的信心,但是現在還沒有意見反饋回來。
合作困境
合作能否成功,關鍵在于超市是否愿意將全部的安保工作一攬子打包交給保安公司來做?這也是保安公司介入超市內保工作的前提。
內盜是零售業一直頭疼不已的問題,同樣也是保安公司接手超市內保工作的最大顧慮,如果保安公司只承擔防損員的工作,倉庫管理員等工作仍由超市內部人員擔任,那么對于倉庫管理員和供應商、售貨員合謀的內盜行為,保安人員是無法控制的。只有防損和倉庫管理工作一并交由保安公司來做,才不會出現上述問題,而且這也有利于減少內盜行為的發生。
應該說,這是個雙贏的合作:超市可以借此從瑣碎的安保泥潭中脫身而出,集中精力搞運營;而保安公司可以借此開啟一個巨大的服務市場,但是雙方對合作都有心理障礙。
對超市來說,它對保安公司存在信任危機,不能很坦然的將安保事業交出去。李陽告訴《法人》記者,除服務費外,他們與沃爾瑪合作的最大障礙就是信任問題,沃爾瑪雖然是國外企業,但是在中國從事管理工作的還是中國人,永遠脫離不了中國人的思維窠臼,在他們看來,防損員是自己招進來的正式員工,是自己人,而以勞務派遣形式進來的外保,是外人。
一位不愿具名的保安公司經理告訴《法人》記者,超市的安保工作,吃力又不討好,而且利潤非常低,這是他們不愿意碰的一個領域。這位經理旗下的保安曾經為沃爾瑪提供外圍保安服務,結果只服務半年就發現很多問題,不得已終止了合作。該經理表示,沃爾瑪在供貨、銷售和產品質量上是一流的,但是它的安保意識非常落后,甚至不如某些國內超市,沃爾瑪更多的是從經濟上考慮問題,很少從安全角度考慮問題,無法滿足保安公司提出的人防、技防配備要求,很容易出現問題。
李陽公司正在與沃爾瑪洽談外包業務工作,但是對于能不能談下來,李陽不是很樂觀。他告訴記者,“沃爾瑪并不能達到我們的要求,它的體制、政策沒有把防損工作落實到每一個崗位,現在仍面臨很多問題。”李陽舉了一個例子,沃爾瑪的貨物進出管理基本上是手工操作,沒有實時監控記錄,李陽公司曾經建議廣州沃爾瑪,用電腦系統代替人工操作,但是目前建議還沒有被采納。
(法制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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