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一件贈品 大潤發涉嫌非法扣留顧客
拿了買東西該送的贈品,卻被超市人員以“盜竊”名義關了一個多小時,最后被“自愿”交了30元罰款才了事。昨日,家住省城大西門附近的呂大媽致電本報,哭訴她購物遭遇的不公平待遇。
市民:為一件贈品被關一小時
據呂大媽介紹,7日下午,她去大潤發超市購物,看到商場在做促銷,購買某品牌衛生巾或護墊滿15元,就送兩包清風紙巾。于是她買了一包14.5元衛生巾和一包4.4元護墊。其中,衛生巾包裝上還綁送一個布質小錢包。由于當時買了不少東西,她結賬時忘了將護墊放一起結算,收銀員就將護墊錢打在另一張購物小票上。當她拿著這兩張購物小票,去服務臺要求拿紙巾贈品時,對方告訴她“15元購物額度必須體現在一張小票上”,才能拿到贈品,并告訴她可以先將這兩樣商品退貨,重新再買一次。
呂大媽退貨后,又到超市內重買這兩件商品,卻發現綁送布質錢包的衛生巾已售完。隨后,她看到旁邊一款8元衛生巾上綁送了錢包,遂提出從這里拿一個錢包給自己。“營業員說怕把那商品的包裝撕壞了,不愿給。”呂大媽情急之下,就自己從一個包裝上扯了錢包下來,然后去收銀臺付錢。 “我注意了,商品包裝沒有損壞。 ”
等呂大媽付完錢正準備去服務臺領紙巾時,被超市防損部一名工作人員攔住。“他把我帶到服務臺邊上一個小房間里,然后說我盜竊贈品。不讓我走。我也知道自己私拿別的商品贈品不對,就一個勁地道歉。對方置若罔聞。”呂大媽說:“對方態度極其兇惡。讓我把包里的東西‘統統倒出來’。最后還讓我寫了個承諾書,說自愿交30元罰款,才肯放我走。 ”呂大媽只得寫了承諾書,并拿了30元給對方。 “你身上還有沒有別的錢?”呂大媽說,她給錢后,對方竟還這樣問她。據她介紹,自己在小房間里被關一個多小時。
超市:能接受采訪的人外出了
昨日,記者來到大潤發超市,據防損部一位中年男人介紹,當時讓呂大媽交錢的人姓“楊”。他喊來了超市的值班課長李某。據李某介紹,楊某正在輪休,所以沒辦法找其了解情況。李某在看過記者采訪證后,先說帶記者見下超市客服人員,讓記者在某處等候。過了一會,他又過來說:“只有客服經理能接受采訪,他現在開會去了。要過幾天才能回來。 ”之后便不再接受記者問話。
律師:涉嫌非法限制人身自由
據安徽中天恒律師事務所朱政律師介紹,超市工作人員限制呂大媽人身自由達1個多小時,涉嫌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但具體情節需由司法機關認定。他說:“另外,呂大媽只拿走了8元商品上的贈品,她應該賠給公司此贈品的錢。即使她其間也損壞了商品的包裝,也只需賠商品的價格,超市工作人員對其實施懲罰性賠償,是無依據的。 ”
(安徽商報 齊美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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