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時藥店是怎樣煉成的
來源:
艾葉
2009-12-14 13:57
在各地多數“24小時藥店”成為虛設的今天,蕪湖市的24小時藥店是如何煉成的呢?筆者認為,有以下幾個因素:
藥店自主申請
2004年頒布的《藥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規定,從2004年4月1日起,全國藥品零售企業都必須保證24小時為消費者供應藥品。這一要求是強制性的,是為了方便老百姓夜間買藥的舉措。當時,各地藥店紛紛掛上了“24小時售藥”的牌子。不過在實施一段時間之后,有的藥店開始流于形式,原因主要是24小時售藥服務成本大,利潤少。以致夜間售藥一直被人詬病。蕪湖市藥監局采用藥店自主申請、藥監局審核的方式確定24小時藥店,避免了強制命令一刀切的弊端,有利于24小時服務的真正落實,因為主動申請的藥店,在申請前必然進行認真考慮,認為自己有能力提供服務才決定申請的。
政府提供經濟補助
“24小時售藥”對許多藥店來講僅具有公益性,因從經濟角度來講是不劃算的。因為藥店晚間極少有顧客來買藥,賣不了多少錢而入不敷出,為此要多支出電費、增加人力成本。此外,還可能面臨安全風險(藥店多為女員工)。這是不少藥店不愿意24小時服務的根本原因。但是,社會畢竟需要24小時售藥服務,老百姓偶爾有個小病、急病,需要到藥店買藥。面對社會需求與藥店不愿意提供服務的矛盾,蕪湖市藥監局采取了政府提供經濟補助的方式,有效地解決了這個矛盾。給實行24小時售藥服務的藥店相應經濟補助,政府買單,百姓受益,讓那些提供公益性服務的藥店,不因為支持公益服務而吃虧,從而才能堅持下去。
監督跟進不可少
24小時售藥能否落實,監督必不可少。為了避免藥店拿錢不服務的情況出現,蕪湖市藥監局及時進行突擊檢查。從報道上看,當地總共有10家藥店開通24小時售藥服務,但一年后,最終真正堅持下來的只有6家藥店,并獲得了經濟補助。由此可見,經濟補助不是大鍋飯,它的發放是有條件的,突擊檢查的結果,對藥店能否拿到經濟補助直接掛鉤,藥監部門對執行情況好的藥店進行表彰、發放經濟補助。那些存在問題、沒有真正落實24小時服務的藥店,自然得不到經濟補助。
任何一項措施,不能僅看它的出發點,更重要的是看其有無有效的運行機制,是否具有可操作性。如果不具備可操作性,任何好的制度和措施都只能流于形式,而不能真正施惠于民。蕪湖市藥監局的舉措,既有政府的有形之手(監督檢查),又充分尊重市場規律(給夜間服務的藥店以經濟補助),還給市場主體以充分的選擇自由。相信在這樣良好的機制保障下,蕪湖的24小時藥店,一定會堅持下去的。這種制度,對目前存在“24小時服務困局”的其他地方,有著較好的示范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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