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碼頭沃爾瑪儲物柜被撬 誰之過?
“我的儲物柜被超市單方面撬開,里面價值800余元財物被工作人員丟棄。”昨日,原在九碼頭沃爾瑪超市專柜做導購的陳女士,給本報新聞熱線6233333打進電話稱,找到超市要求索賠遭拒。
陳女士稱,今年4月前,一直在這家超市做導購,在一經銷商設置的展臺前推銷產品。4月初,由于生意清淡,經銷商撤柜,無奈之下,陳女士只好離開超市。離開時陳女士心想,如果該經銷商再次回來,自己還可以繼續上班,于是并沒將儲物柜中的財物取走。前幾天,陳女士準備去取自己的東西時,發現鎖已被撬,里面的財物已不見蹤影。
這些財物包括工作服、茶杯和一些小工具,另有一張500元押金條。陳女士找到超市方索賠,但遭到了拒絕。她說,這些財物共值800余元,沒了押金條,500元的押金也無法取回。
據沃爾瑪超市宜昌店事務部一工作人員介紹,4月30日,超市曾在餐廳張貼通知,要求在5月19日之前,職工將儲物柜清理干凈。5月19日,工作人員將所有儲物柜清理后,再次張貼通知,要求職工在6月初之前將財物取走。到了6月10日,沒被領走的東西只好做丟棄處理。該工作人員稱,當初曾要求使用儲物柜的職工留下電話,但陳女士并沒留。另外,超市曾給陳女士所工作的經銷商打電話,但電話一直無人接聽。超市方認為,應該做的工作都做了,對于陳女士的損失不會負責。
據湖北三立律師事務所律師何斌介紹,如果經銷商沒有撤柜,表明經銷商和超市還有業務往來,那么對于陳女士的損失,超市應該擔責;另外,超市在清理儲物柜時,應該通知到職工個人或者經銷商,如果是因為職工或經銷商個人問題,致使超市沒能聯系上,那么超市就不應該擔責。
(三峽晚報 記者楊自林 實習生郝艷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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