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對文獻資料的深入研究以及對12家公司的訪談后,我們可以得出許多結論。由于研究設計是以定性/描述/探索方法入手的,這些結論都只是探索性的。因此,這比定量研究更能使我們全面的了解品類管理背后的錯綜復雜性。結論分成零售商和供應商兩方面,并進一步分成以下幾類:
什么是品類管理
如何界定一個品類
管理品類
管理零售商與生產商之間的界面(interface)
一、零售商的品類管理
(一)對零售商而言,什么是品類管理?
結論1
對零售商方面來說,品類管理就是使從供應商到消費者整個供應鏈最優化的努力。因此,品類經理既是采購員,又是商人和物流官員。員工們則充任其它商業職能。
結論2
為了管理,零售商經營的所有商品被分成若干品類,品類經理負責某一商品群組。一般來說,根據商家經營行業以及品類經理的類型不同,品類經理有3到30種。品類經理既然對某一范圍的商品負責,也就使同一品類商品的交叉效應管理成為可能。
(二)如何定義品類?
結論3
零售商將某個商品歸屬某品類,基于多方面的考慮:
對消費者來說是否合乎邏輯(第一)
是否容易管理(生產路線、陳列、供應商)
其它因素(例如:娛樂因素、購買沖動)
結論4
有時零售商必須區分行政品類(administrative categories)與貨架品類(shelf categories)。有些商品較擴散,難以分到單個品類中,因此需要兩次上架。這就意味著,有兩位品類經理參與管理該商品,其中一位充當行政品類經理(administrative category manager),負責與供應商的談判工作。
(三)管理品類
結論5
運用購物籃分析(market basket analysis)等現代技術手段,對品類的績效管理可以在零售店完成。但這需要掌握商品銷售資料(POS資料)以及采用昂貴的信息技術。安裝了掃描工具的店面都可容易的獲取商品銷售資料,大部分藥店都是這樣。然而,對這些資料的深度分析雖然不可缺少,卻也并非至關重要。
結論6
如果沒有購物籃分析法等現代技術手段,商家通常參照以下因素來評測某品類的績效:
營業額
毛利
凈利(DPP)
每米DPP
每立方米DPP
顧客滿意度
市場份額
銷售額(買進、賣出)
對品類的價值增殖
結論7
盡管大多數情況下,零售商要要書寫正規的計劃書和任務報告,但并不總是要制訂品類規劃。然而,一份文字上的品類計劃并非實踐中的品類計劃。
結論8
品類團隊不存在。唯一存在的小組類型是品類經理和他的助手。不過,品類經理與公司其他部門(市場研究、空間管理等)之間有密切的磋商。
結論9
對品類經理的評測與品類評測標準大致相同:
營業額
利潤
市場份額
其它因素
不過也有一種評測體系,其參照標準與上例完全不同:
協作精神
問題解決能力
與行業的合作關系(partnershipping with industry)
其它因素
(四)管理供應商與零售商的界面區域
結論10
品類管理雖然的確增加了零售商的專業化程度,但它本身并不是一個強力因素。同樣,供應鏈管理也不是一個強力因素,盡管有人說誰控制著經銷誰就是強勢的一方。強權的關鍵在于供應商是否是壟斷者(monopolist)。當供應商壟斷了某一領域,必須采取相應策略至少使兩家賣主壟斷(duopoly)的局面誕生。一般情況下,某一行業有三四個供應商似乎較為合理。
結論11
掌握了POS銷售資料使零售商的份量增加。
結論12
自有品牌是一個打破壟斷格局的方法。不過運行自有品牌也有一點不利因素,那就是零售商的品類經理不光要負責管理大型供應商的品牌商品,還要管理同類別的自有品牌。因此,初期階段,大型供應商們一般都不愿意與商家分享信息,以免自己成為自有品牌的供應商。即使在供應商不存在壟斷的情況下,這也是個因素。不過,零售商卻不認同這一點。
結論13
現代技術手段如ER, WA和ESA并不普及。因此,為了獲取商品銷售資料,商家不光要安裝掃描器,還要采用昂貴的軟件,花費計算時間。許多公司正在安裝自動訂貨(automatic ordering)系統,下一步他們將瞄準自動發票(automatic invoicing)系統。
結論14
供應鏈管理得到了所有研究對象的密切關注,其中一家公司還正在建設配送中心。這里給出一個重要建議,將配送環節與零售環節分離利潤會更大,配送可以由第三方或零售商的獨立分支機構完成。
結論15
似乎特許加盟店比公司自有店面的績效更好。因此,可以說品類經理只是起作用的一小部分因素,其它因素應該引起同樣的重視。
結論16
在某些時候,零售商將某個大型供應商列為首選供應商(preferred supplier),即他們比對手有機會為零售商提供更深遠的建議和支持。這意味著品類管理的工作被轉移到了生產商身上。在實踐中,供應商也認可該體系。
(五)總結論
結論17
在零售版塊,品類管理正在不斷完善中,所有參與研究的公司都認為,現行的品類管理體系不完美,許多參與公司還處在品類管理的運行初級階段。
結論18
零售版塊不同,品類管理的運行階段也大有區別。食品版塊的品類管理應該是進步最大的,服裝版塊則是品類管理發展最不充分的,這是因為掃描技術在服飾領域應用一向不廣泛。
二、生產商的品類管理
(一)對生產商而言,什么是品類管理?
結論19
照字面意義看,品類管理應該是零售商的特權,但事實上,品類管理不光是零售商的事兒,還是供應商關注的內容。
結論20
對生產商來說,品類管理是除了品牌或商品管理外,又一個關乎商品交叉效應和物流各環節的問題。實施品類管理的目標是達到生產商和零售商(有時甚至是消費者)之間商品流通各商業職能的效率最優化。
結論21
為了避免產品彼此競爭,廠家必須建造內部結構解決這一問題。也就是說,必須設置一個專門負責內部運轉的品類經理:內部品類經理(the internal category manager)。
結論22
除了一位內部品類經理外,還應該設置一個外部品類經理,負責所有商品種類,這與客戶經理職能相似,不過客戶經理通常更像是一位推銷員,只實行商品經理制訂的計劃,而外部品類經理更有權勢,更有技巧。
結論23
由于生產商方面有兩種品類經理,因此品類管理工作不必放在一個人身上,可以把他們看成一個覆蓋結構(overlay structure),這尤其適用于內部品類經理。
(二)如何定義品類
結論24
和在零售版塊一樣,生產商也很難把商品歸類。有時,甚至需要把同一種產品列入兩個類別,以增強生產商的談判實力,并獲取額外的貨架空間。
結論25
生產商對產品的歸類大多數建立在消費者感知度(consumer’s perceptions)上,有時也和零售商安排貨架空間的方式相同,即建立在零售商的采購結構上。
結論26
生產商用自己的條款評測品類績效,有時也用零售商的條款進行評測。前一種情況下,測評標準包括:
營業額
利潤
市場份額
后種情況下,評測標準則為:
在商品群組中的市場份額
毛利
單位立方米的DPP
(三)管理品類
結論27
生產商對品類經理的評測有不同原則。內部品類經理和外部品類經理的測評指標相同,包括:銷量、利潤和市場份額。
結論28
生產商雖然很少擬訂,但其品類計劃大體上有兩種:內部品類計劃和外部品類計劃。內部品類計劃是若干品牌規劃的總和,由品牌經理在品類小組的協助下完成,它建立在“由內到外”的思考方式(inside-out thinking)上。外部品類計劃(即客戶計劃,account plan)則是由客戶經理和他的客戶小組擬訂的,建立在由外到內的思考方式(outside-in thinking)上。
結論29
盡管品類管理體系的運轉要求有專門的品類小組,但事實上很少有生產商設置該機構。
結論30
如果零售商沒有掃描系統的話,生產商就不得不等著開發ECR高效客戶反應系統。因此,在引進ECR上,零售商可能會成為瓶頸。另一個問題則是,生產商在與零售商探討現代EDI電子數據交換技術上應扮演什么角色。
(四)總結論
結論31
以上得出的許多結論只對少部分公司適用。生產商品類管理的復雜程度平均看來不是很高。另外,各家公司之間也有很大差異。
三、進一步研究
考慮到智力差異(intellectual gaps),有必要進行進一步研究。實踐總是跟在相關理論和相關技術的后面。目前,似乎有足夠的技術手段,無論是管理技術還是信息技術。可以預測得到,各家公司開始實施、采用或運轉已經成熟的技術手段。因此,我們應該討論策略、策略的實施和變革的阻力,這些都是能夠開展進一步研究的領域。研究問題包括:
1.投資EOS, ER, WA, ESA, EP, EPD等技術的回收期(payback periods)是什么?
2.這些領域的投資和技術實施有什么切實可行的途徑及日程表?
3.當生產商和零售商對己方及對方品類經理進行測評時,需要什么樣的管理技術?
4.生產商和零售商的界面區域管理情況如何?在這一點上,Verra于1993年提出了“跨組織”(inter-organization)概念。(聯商網編譯 作者:G.J. Verr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