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愛人12年12月份起在崇尚百貨寧鄉水晶城店從事收銀工作,13年2月份因個人發展定位改變正常離職,在崇尚期間兢兢業業未曾有任何違紀行為,在收銀部口碑一直很好,離職半年后目前在崇尚百貨寧鄉水晶城店某品牌化妝品柜臺從事促銷員,我愛人因在崇尚收銀期間與該門店運營部一樓樓層經理王志宜發生過一次輕微口角,王某一直懷恨在心,于日前頻繁騷擾我愛人,借口崇山員工離職后不能再在其合作柜臺工作,離職半年內不允許在其賣場柜臺上班我表示理解,但半年后終身不得在其柜臺上班我相信貴公司章程上也沒有這樣的霸王條款,目前我愛人自崇尚離職早已逾半年,王某頻繁騷擾我愛人我已忍無可忍,目前經濟本不景氣,民以食為天,對于這種心胸狹窄公報私仇砸人飯碗破壞別人家庭生計的行為,我表示無比憤怒,希望貴公司給一個說法,我愛人不想把事情鬧大一直隱忍,但我不會忍,不過我還是希望先在貴公司內部協商解決,希望貴公司盡快知會王某,不要得寸進尺把人逼上絕路,不到萬不得已誰都不想做出破壞社會和諧的過激之舉,希望貴公司高度重視,勸其適可而止,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在矛盾徹底激化失去控制之前將其解決于襁褓之中。亟盼貴公司盡快知會崇尚百貨寧鄉水晶城店相關負責人,相信貴公司一定能圓滿解決此事,我代表全體家人先在此表示感謝,經濟不景氣,生活不容易,奈何苦苦相逼,此致,敬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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