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租約銷售模式
1、 具體形式
在客戶購買寫字樓時,在銷售合同內明確“此物業由開發商代租,并明確租金、租期等”,由開發商和租賃方簽署租賃協議,租務管理由物業公司全程操作,定期將租金收益支付給購買者。
2、 實施方案
由開發商統一與各方協調,在前期應做好相關招租工作,最好是待與承租機構談好租賃意向及租金、租期后再進行銷售。投資者簽訂購房合同后,與承租機構簽訂租賃合同。
實施過程中需注意事項:
Ø 聯系擔保公司,由購買者和擔保公司簽訂擔保合同,確保承租方萬一不能及時償付租金時由擔保公司代償租金及簽訂其他擔保事宜。
Ø 購買者應跟物業公司簽訂委托管理合同,由物業公司代為管理物業管理事宜,代為收取租金,并向購房者收取租務管理費。
3、 合同流程
應在簽訂購房合同前與承租者、擔保公司、物業公司等各方協商一致,各方一致同意此銷售模式后,由購房者簽署以上各方多個合同。
簽訂合同流程圖
4、 資金流程
由物業公司定期從租金收益中向擔保公司支付擔保費,向銀行支付按揭款,剩余的資金支付給購房者。
資金流程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