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寶叫板工商總局,貌似以工商總局認錯,馬云表示配合政府打假匆匆收場。
整個事件中,爭執的焦點不是淘寶有無假貨,而是假貨有多少的問題。既然如此,工商就應該認真地查一查,淘寶到底有多少假貨,還公眾一個明白,還淘寶以公正。不能以一句“白皮書不具有法律效力”一帶而過,不明不白地將事情掩蓋過去。
不管淘寶的正品率是3成7還是7成3,它的售假都是板上釘釘之事,依法應予查處。工商總局自始至終未開出一張罰單,有“有法不依”、“執法不嚴”之嫌。這對守法經營的電商平臺,對廣大線下實體零售企業來說,是極大的不公。
由美國律所起訴阿里,而不是中國政府主管部門依法處置,令人遺憾。美國投資人的利益需要維護,中國消費者的權益也需要保障。
假貨泛濫,豈可假創新之名
有人總是熱衷于捧馬云的臭腳,說什么“假貨的源頭在線下”、“各種小商品市場假貨更多”、“假貨在我國有市場”等等,妄圖以此為淘寶售假、欺詐開脫。
商家不售假、不欺詐是最基本的商業倫理、職業道德,也是法律法規的基本要求,所有企業應一體遵守,不應有企業可以擁有法外特權,這應成為文明社會的常識。
假貨的源頭在哪里,跟淘寶售假沒有必然聯系,線下小商品市場假貨泛濫也不是淘寶可以售假的理由,這只能說明,相關部門執法的覆蓋面、執法力度還有欠缺,但他人違法不是你也可以違法的依據。
《騰訊科技》調查顯示,46.2%的網購用戶每買5次商品就會遇到至少1次不滿意的情況,從未遇到不滿意情況的用戶僅有3%,“偶遇”不滿意的占20.4%。而“網購不滿意根源”,49.3%的用戶將“商品質量差,為仿制品”列為首選,排名第2的則是“商品是真的,但與描述不符”。買到假貨后,4成用戶選擇“忍了”。這或許說明,假貨未必像有些人宣稱的那樣有市場。
對于假貨,阿里一開始的態度是堅決否認,后來曝光越來越多,眼看遮掩不住,便大打悲情牌,說假貨不是淘寶造成的,但注定要背負委屈和責任。事實上,工商總局的監測未必很準確,但淘寶假貨最多符合人們的共識。
而淘寶假貨遠高于其它電商平臺,正是由淘寶的盈利模式決定的。
阿里8成以上收入來自中國大陸,淘寶廣告收入占比超5成,假貨賣家的店租費、廣告費、交易傭金,實際流進了阿里的腰包。也就是說,假貨賣家與阿里事實上是利益共同體。說淘寶有多么強烈的打假動力和熱情,未必會有多少人相信。事實上,淘寶經營已歷10多年,如果阿里真的嚴厲打假,假貨決不會非但不萎縮,反而愈演愈烈。淘寶平臺的設計原則有足夠的動力使其幫助假貨賣家打廣告、做推廣,這實質是縱容甚至是幫助賣家售假。
去年,馬云說“假貨我認為解決只能靠互聯網”,近來則改口稱“這不是阿里自己能夠解決的問題”,這前后矛盾的說法,其實是在推脫打假不力的責任。
幾天前,馬云在香港發表“高論”,他說“淘寶許多貨物并非假貨,而是網貨,即生產者制造但未得到官方認證、注冊的,在所謂正品之外。淘寶的許多商品、服務大家過去從來沒聽說過,這是創新!”
好一個“創新”!工商總局提出“非正品”概念時,馬云不說是“創新”,工商總局公布《白皮書》時,也沒聽見說“創新”,到淘寶假冒的問題的時,就成“創新了”!
創新當然很可貴,但必須依法而為,該亮照經營的不去登記注冊,有行業許可制度的不取得資質,仿制人家產品的而未被授權,這不是創新,而是違法!
不罰淘寶,不足以彰顯市場公平
老笑感覺,馬云雖表態配合工商打假,但不過是想盡早脫身而已,內心深處恐怕根本沒拿假貨當個事,明顯缺乏對法律法規、商業倫理、規則底線的應有敬畏,這不是明星企業家應有的態度,更不是“百年企業”、“國家企業”應有的品質。
阿里能搞定國家工商總局,其公關能力確實超凡入圣,但可惜把力量用錯了地方,與其事后公關亡羊補牢,不如扎扎實實地做好防假治假工作。阿里連工商總局都敢叫板,自然沒有人敢奢望其能就售假、欺詐誠懇地道個歉,認個錯。
但是,執法部門不對淘寶的違法行為進行查處,不讓淘寶為其違法行為付出代價,非常的不公平,有選擇性執法之嫌,對守法經營的零售同行來說,非常地不公。淘寶對實體零售的沖擊,憑借的不全是減化環節、提升效率,而是很大程度上倚重法外特權、售假欺詐,這無疑是劣幣驅逐良幣、野蠻戰勝文明、假貨打敗正品,這是市場經濟的悲哀,法治社會的悲哀,也是中國零售企業的悲哀!
2011年,重慶沃爾瑪涉嫌以普通豬肉冒充綠色豬肉,被重慶工商局處以269萬元罰款,責令其停業整頓15天。但類似這樣的事情,在淘寶平臺上真不知有多少。
前幾年,在“路易威登馬利蒂”的打假維權中,溫州南亞市場被判賠償8萬,北京秀水豪森服裝市場被判賠2萬。雖然賠償金額不高,但市場監管不力也構成侵權,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卻確定無疑。淘寶有沒有為售假商家做推廣?有沒有為假貨店鋪引流?應不應該被查處?相信明眼人會有自己的判斷。
經過工商局多年的嚴管重罰,線下購物中心、百貨店、超市店已到了“聞假色變”的地步,雖然假貨并未完全杜絕,但總體上是個案,比網絡市場干凈得多,假冒偽劣的比例要低得多,而線下商家售假付出的代價也要高多。一家購物中心、商場或超市,如果假貨的比例達到淘寶的1/10,被罰得傾家蕩產甚至是查封關店是其當然的結局。
老笑以為,國家要發展網絡經濟、信息經濟,決不應以犧牲法治、公平為代價,電商巨頭更不應該獲得法外特權,淘寶也不是值得政策傾斜、執法照顧的先進商業模式。
電商賣假,中國無法承受之痛
有一組數字,據說是從阿里集團流出:淘寶集市600多萬賣家,真正賺錢的不足30萬,僅占5%,天貓商城6萬商家,不虧本的不足10%,有人據馬云透露的信息推算,淘寶94%以上賣家年銷在24萬以下,刨去各種費用,利潤不及打工。這說明,淘寶、天貓的盈利模式,決非它宣稱的那樣互利共贏,而是對中小賣家的殘酷剝削、無情壓榨!
阿里集團宣稱的萬億交易、數十億稅收、千萬就業,只不過是從線下向線上的轉移,并未帶來社會財富的增加或總體價值的提升,在這種轉移中,稅收和就業的實現,實際上是在減少而非增加。但是,社會付出了公平競爭環境、誠信經營環境的慘重代價。
更可怕的是,我國電商巨頭已形成了資本寡頭壟斷的格局。據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監測數據顯示,在國內C2C市場,截至到2013年12月淘寶占全部的96.5%;在B2C市場,天貓占據半壁江山,與京東聯手拿下3/4的份額。易觀智庫公布的2014年9月移動App排行榜上,排名前10位的9個歸屬BAT陣營,剩下一個搜狗輸入法也已經被騰訊入股。資本巨頭當道之下,中小電商發展堪憂,線下零售生存困難,政府主管部門再對電商巨頭法外施恩、政策傾斜,是不折不扣的“殺貧濟富”。
隨著行業地位的確立,利益急劇膨脹,電商巨頭已成既得利益者,開放精神、創新熱情正在減退,利用資本的、體制的、市場的、法律的、政策的不合理的東西維護其既得利益勢成必然。政府若不能公正執法,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我國商業零售市場有淪為資本巨頭翻云覆雨的財富天空之虞。
本文即將結束時,又看到一則新聞《央視曝光:9個電商7個售假》,文中說,2014年下半年,國家工商總局、中國消費者協會2次對網絡交易平臺上銷售的商品進行的質量監測,抽查的9個電商平臺中7個在賣假冒或質量不合格商品,問題率約為77.8%。最嚴重的是,8成化肥造假,或致農民顆粒無收!
中國電商市場不能繼續濫下去了!是時候加強監管、規范經營,還市場競爭以公正,還消費者權益以保障了!
[email protected] 該帖于 2015-2-6 9:56:00 被修改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