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記得當年火箭與湖人季后賽對決,休斯敦滿場的紅色海洋,滿眼的BeatLA,姚麥意氣風發,科比獨闖龍潭,至今思之,尤覺熱血沸騰。今天,一組BeatU的海報突然席卷了微博和朋友圈,多位名人聯袂出境,現身說法直斥黑專車,事實上,這也是神州專車問世以來最大膽,最出位也最不計后果的一次營銷攻勢,但敢于以明暗對比如此強烈的視覺意象和充滿挑釁的文風加入專車之戰,恐怕無論是公眾、媒體還是競品都大出意料之外。
撇開正反兩面的口水PK,對這個傳播事件做蓋棺論定式的效果評估還為時過早,參考此前劉姝威教授強撕樂視之后的種種神反轉,我們有理由期待更多的高潮,特別是這一招天外飛仙的劍氣所及已不僅是對號入座的Uber,還有Uber身后亦步亦趨的諸多中國同行。
撕的時機如何?
神州專車的驚天一撕,當然不是急就章。長期以來,市場上的專車公司雖多,而模式不外兩種,共享社會車源的Uber模式和自購車輛的神州模式,但真正啟動這個市場的卻是當年滴滴和快的瓜分打車市場的補貼之戰。
滴滴在移動營銷上的優勢得益于它與微信的共生性成長,在移動支付趨向成熟的短暫窗口期,籍著騰訊投資的光環,滴滴迅速搭上了微信支付的順風車,而微信的社交屬性又使得它在與快的競爭中占得先機,而Uber從少數人自得其樂的小眾工具突然進入公眾視野是2014年底才開始的,祭出了巨額補貼的Uber幾乎在一夜之間成為了滴滴快的合體之后的強勁對手,原以為卸下燒錢包袱的滴滴不得不重裝上陣,所以才有了快車。
已到分際的專車之戰似乎完成了地盤劃分,可以利益均沾,共享太平了,但恰好給了神州專車發揮鯰魚效應的空間,那組以“我怕黑專車”為主題的海報旨在把專車競爭拉入另一個次元,在這個空間里,神州專車將站在安全、放心、合法的道德高度迎接對手可能的反擊,這倒暗合兵法的精髓:迫使敵人在自己選擇的戰場接受一場決戰。
另一方面,這組創意的風險在于它極易觸怒那些正在為共享經濟歡呼的群體,從而引發不可避免的口誅筆伐,反而是競品們只能緘口不言,因為在這個話題上的任何延展,對神州專車的好處都遠遠大于Uber、滴滴們泄憤之后的快意。
既然如此,此時不撕,更待何時?
戳到痛點了嗎?
安全之于公眾是一柄達摩克利斯之劍,大多數人并不關心它是否落下,而只關心它是否落到自己頭上,心態一如法王路易十五:“在我死后,哪管洪水滔天!”
長期以來,共享經濟所強調的法律政策應該順應時代發展,不可抱殘守缺的觀點,無疑有合理的邏輯內涵,但沒有任何司機準入門檻,毫無監管,沒有風控機制的專車服務也是危險的,正所謂過猶不及,如果你在使用專車服務時受到侵害,你是希望受到法律的保護,還是聽到這樣的安慰:小概率事件,為了專車的發展,忍忍吧。
互聯網時代的消費群體喜歡刺激,勇于嘗鮮,對創新的商業模式懷有本能的好感,對風險的容忍程度超過前輩,這是事實,但人身損害是不可逆的,也是一個不值得去冒的風險,如果把這次的營銷大戰看成是一個推動行業走向規范的契機,推動企業、消費者甚至監管部門達成共識,可能是一件比企業之間的互相攻訐更有意義的事。
神州專車放大對手缺陷的做法雖然招來一片謾罵,但如果公眾試著用上面的角度理解這場專車之爭也就大可釋然了。當然,神州專車用公關的套路來玩營銷,對終端消費者的影響力究竟有多大,最后還是要由數據說話。
后面怎么玩?
可以肯定的是,類似BeatU這樣規模如此之大的營銷策劃一定有完整的預案,包括公眾的反應,媒體的態度和競品的反擊,都在其列。
公眾的反應是最難逆料的,任何一個細節都可能引起輿論的反轉,沒必要用社交媒體上的口誅筆伐來印證Uber的得道多助或是神州專車的腦殘營銷,因為無論誰勝誰負,用戶都是最終的受益者;媒體應該最歡迎這樣的話題,重量級的解析和反思應該是在明后天集中出現,文章會做得很漂亮,觀點犀利,態度鮮明,聲情并茂,意味深長。
至于事件的主角,Uber當然不會蠢到對號入座,只會大玩借力營銷,所謂“怪蜀黎”的填字送券游戲已經出現,下一輪的PK會很熱鬧,至于神州專車,相信今天就會啟動一輪派券營銷,這既可以留住好不容易聚集的人氣,對那些在事件中受驚的明星,也是一種安撫。
魯迅在《中國小說史略》中談及晚清志怪小說的衰敗,有一個結論:狐鬼漸稀,而煙花粉黛之事盛矣!他是在為《聊齋志異》的濟世情懷不得不讓位于狎邪冶游而痛惜,為什么?因為讀者需求,市場使然,形勢比人強。我相信,任何一家互聯網出行公司都有著樸素的使命感,希望如騎士般去拯救在混亂污染的交通環境里飽受折磨的蕓蕓眾生。
每個理想都值得尊重。
我們抱怨出行的艱難,痛恨出租車的拒載,歡呼每一種互聯網出行創新的誕生,但我們不應該鼓勵過度補貼或派券的非正常商業行為,不應該支持那些動輒聚集的情緒對立,也不應該容忍為了吸納更多車源,就忽視司機和車輛準入門檻的短視行為。如果有一天,野蠻生長的專車服務當真被叫停,那將是所有人損失,錢能買到的夢,遲早會醒。
- 該帖于 2015-6-26 17:23:00 被修改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