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三年前在ONEMIX(玩覓)公司總部在交流如何進行品牌營銷突破時,就曾談到如何依托明星的粉絲影響力進行商品定制,圈層銷售。
沒想到前言在耳,如今的網紅營銷已成燎原之勢。。。
papi醬:“標王”事件助甲乙方價值共同飆升
在4月21日麗人麗妝以2200萬元作為“標王身份”拍下papi醬的首條貼片廣告之后,許多人還在猜測該標王到底值不值當, 麗人麗妝已經攜“papi醬標王”之光環,受到包括朝陽群眾、購物狂、影視FANS在內一眾群演的熱烈圍觀。
從百度指數來看:麗人麗妝在4月21日前的搜索指數一直在200-300左右徘徊,而4月21日當天,搜索指數飆升至14520,極速上漲了近60倍,甚至超過了同期“papi”的搜索指數。而中標一周之后,麗人麗妝的搜索指數依然維持在1000左右,相比之前依然高了好幾倍。
360好搜:4月21日麗人麗妝的搜索指數比平時往日上漲了300多倍。
除搜索網站的爆漲外,其官網在短時間內迎來大量訪問。據說,4月21日下午,麗人麗妝宣布中標之后,其官網一度因訪問人數過多而宕機。
根據Alexa網站排名查詢顯示,麗人麗妝的一周平均排名上升了211744位,一個月內平均排名上升1081435位,三個月內平均排名上升3382379位。上升速度驚人。日均PV瀏覽量高達45000。
目前,已有媒體傳出麗人麗妝擬在上海A股上市,而papi醬自身的價值也在標王之后,取得了進一步的證明。
咪蒙:《我就喜歡這“功利”的世界》熱賣,說明了啥?
這邊papi醬宣告頭條熱賣,那邊的咪蒙也不閑著,在接二連三為在咪蒙公眾號上投放廣告的客戶取得不俗(曾有多個APP在該平臺上投放廣告之后,日下載量均超10萬,這精準效果,有點逆天,但確實也不奇怪!!)的戰績之后,咪蒙自己近期力推的主力文章匯總加強版《我就喜歡這“功利”的世界》一書,更是受到粉絲的極度推崇,許多粉絲立馬以搶購聲援,更有的稱“買10本送給朋友一起看。。。”
而咪蒙更是傲驕:好幾個男人為她爭風吃醋,他們分別是當當,京東、卓越亞瑪遜等圖書網站的人。。。
看來,多年前在onemix(玩覓)總部探討的明星專款經濟,已經被這些網紅們成功兌現了!!
從營銷“超值”理念來說,超值物理層面是超額價值、精神層面是“超過顧客期望值”,《我就喜歡這“功利”的世界》熱賣,說明在網紅高度人格化的引導之下,粉絲(其實就是潛在消費顧客)在面對消費風險不大的情況下,購買網紅推薦的東西,具備超額的“顧客價值”,因為他們和網紅之間的關系就像朋友之間的關系一樣,而這種關系由于網紅作為公眾人物而帶來的高額的“撒謊、違約成本”的制約,其公信力甚至比朋友還要“靠譜”。
所以,網紅就是這些商品、服務的形象代言人,他們為這些商品和服務的性價比做擔保!
而對網紅來說,個人品味、對合作的商品、服務的選擇與專業判斷,就顯得猶為重要!這與他們自身的品牌價值息息相關,如同沃爾瑪創始人山姆.沃爾頓所說的那樣:我們是顧客的采購代表,我們要為顧客選擇最具性價比的商品!矢志不渝!!
進化:吳曉波,從財經記者到網紅、網商、基金發起人
? 如果你還把吳曉波當成財經記者,那你真的就OUT了!他早已經從一名純粹的財經記者、作者,轉身變成了網紅、網商到基金的發起人!
吳曉波曾經以財經記者自居,為媒體撰稿、評論、寫書,先后寫書對多家企業進行深度報道,結果是被報道的企業先后出現各種“風波、狀況”。被人戲稱“寫誰誰倒”。。。
他自己近年來也不斷自污:隨著新媒體的不斷崛起,我真的是寫誰誰倒,先是報紙總編告訴我,不好意思,我們報紙不行了,以后不用再給我們寫了,然后是雜志總編也打電話過來,不用給我們寫了,我們雜志也不行了,最后也出版社都打電話過來,對不起,以后不用給我們寫,我們也不行了...果然是“寫誰誰倒”。。。最后他之后自己只好給自己寫——自己開辟“吳曉波頻道”。。。
在自媒體紅火之后,他成功轉型網紅,先后依托自己在財經領域的知識、資訊及人脈,銷售自己的最新書籍、開發“吳酒”、眾籌在島上種植楊梅樹。。。
用一位做金融的朋友話是:一棵楊梅樹以萬元計,贈送二年楊梅結的果實(可自吃或出售),據說眾籌了幾千棵,那就是數千萬的資金沉淀,以他在財金界的人脈,這些資金能產生怎樣的效能啊!!
從意見領袖,到網紅、到網商、“基金發起人”。。。自媒體提供了一種全新的可能!!
我們如何擁抱網紅經濟?有哪些注意事項:
首先,品牌自身定位和標識要清晰!
如ONEMIX(玩覓),在尋找到合適的網紅進行合作之前,被稱為“小馬云”的郭大大本身就具備獨特的性格特征,其給玩覓規劃、設計的產品、包裝、傳播、公關活動,本身也擁有很清晰的一致性形象與品牌定位。
其次:選擇網紅進行代言或其他合作時,要選擇目標客群、品牌特征與企業自身品牌、目標客群及市場一致的品牌
如以ONEMIX(玩覓)的“好奇、不斷試錯、小強式的草根精神”以及“雖然我目前很弱,但我的品質、性價比方面一定會超越nike、adidas,才不枉“中國質造、淘(網絡)品牌代表”的不屈精神上。
在哪些網紅適合當它的形象代言人上,我們曾有過交流:咪蒙的污與睿智逗比、混子曰的搞笑、不羈與呆萌;papi醬的直率吐槽,與ONEMIX(玩覓)的開朗性格方面都有異曲同工之處,但他們似乎都顯得過于“精英”了,ONEMIX(玩覓)的那種“草根與不羈”。。。需要繼續尋找!
再者:品牌性格、精神、形象不一致,但活動可以一致。
這就比如:雖然你我性格不同,不是同一類人,但我們都對某些活動感興趣,如體育賽事、吐槽某人某事、某種公益慈善活動等,在品牌定位不一致的情況下,可以選擇一些普世性比較強的活動形成聯動。
比如,有一天papi醬吐槽說自己好久沒運動,想出去登登山、跑跑步之類,結果發現米國某品牌一雙價格要上千好幾百銀子,而且沒到山頂就“開口笑”,但以咪蒙的噸位,才花了百把元就買到的一雙ONEMIX(玩覓)的鞋子,一口氣登到山頂再回來接papi醬再上山來回3趟還完好如初,一個吐槽,一個得瑟,我一點都不覺得奇怪。。在國人“匠心崛起、中國質造”之際,擁有各種性格、不同形象的人,共同為“國產正名”,想想也是符合邏輯的。
最后:如果不和網紅合作,就試著讓老板自己當網紅發聲
最后,如果實在找不到合適的網紅進行合作,那就設法把公司老板或指定專人打造成網紅吧!這個人需要對公司的品牌定位和精神有著清晰的認識,而且最好他的性格、形象、氣質、行為能與品牌高度一致,比如于東來代言胖東來、王填代言步步高、厲玲曾經代言銀泰等等。。。
這個人必須有自己的獨特觀點,代表了品牌和企業的性格特征,他要有自己的觀點和態度,可以對各類事件進行吐槽和發聲,前提是他必須前后性格一致,符合普世價值觀。
關于網紅還有網紅電商,你還有什么要說的?歡迎留言!!